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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香山创业英才”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集聚优秀产业人才和优质项目,促进香洲经济创新发展,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组织部发布《2022年度珠海市香洲区“香山创业英才”(第二批)申报公告》。
①创业资助。根据企业发展前景、实际投资和经营发展情况综合评估,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的创业资助,并按3:3:4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②生活补贴。给予总计10万元的生活补贴,并按照3:3:4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申报截至2022年4月30日。
用人单位及申报人登录香洲区人才申报系统(登录地址https://zh-xzrc.cn)进行申报。
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香洲区重点引进初创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
②获市级以上(含国内其他经济发达省市)创新创业大赛前3名;
③申请人的创业项目为区科技、商务、投促等部门评估需要重点引进的项目。
2.申请人须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最多可申请2人。
3.申请人创办的企业在香洲区注册未满三年,若以外地迁入香洲的企业来申报的,申报时企业成立时间应不超过五年,且全职职工不少于5人(须在珠海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
申报个人需在人才申报系统中上传相应佐证材料,所有佐证材料皆需加盖公司公章,具体如下:
①以“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或“获市级以上(含国内其他经济发达省市)创新创业大赛前3名”申报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其他申报材料”);
②申请人为主要创办人且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
③个人直接持股证明;
④企业为5名以上员工缴纳社保相关证明;
⑤体现个人知识水平、专业技术技能,近5年主要业绩、成果、贡献佐证材料;
⑥承诺书(在系统中下载模板);
⑦企业组织架构图(注明团队成员代表名单、分工说明);
⑧企业近半年的验资报告;
⑨企业近年来经济效益证明材料;
⑩其他辅证材料(如企业融资证明材料等)。
①个人登录申报;
②用人单位初审;
③区人才办审核。
具体申报进度可登录香洲区人才申报系统进行查询。
咨询方式
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办公室
①办公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301室
②咨询电话:0756-2133200、2227270
③电子邮箱:zzbrcgzs@zhuhai.gov.cn
香洲区毕业生实习补贴
为鼓励广大珠海辖区高校、职校毕业生到香洲区企业实习,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组织部发布《珠海市香洲区2022年度毕业生实习补贴(第一期)申报公告》。
全日制普通高校实习生每人发放1500元实习补贴、职校实习生每人发放1000元实习补贴。每人只可申领一次,在毕业学年同时参加两个以上企业实习的,择一申报。
2022年4月12日-4月30日
(一)个人登录方式
①登录香洲区人才申报系统(https://zh-xzrc.cn)进行申报;
②登录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办事→专项服务→人才与就业→人才服务→香洲区人才补贴申报,人脸识别完成后点击“毕业生实习补贴申报”业务进行申报。
(二)用人单位登录方式
登录香洲区人才申报系统(登录地址https://zh-xzrc.cn)进行审核。
①在珠海辖区范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含中职学校、技工院校、高职院校)毕业学年的在校生;
②与香洲区企业签订实习协议;
③实习时间需连续不中断且不少于2个月;
④全日制职校毕业生申请补贴时应获得三级以上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申报个人需在人才申报系统中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具体如下:
①实习补贴申报表(在系统中下载模板);
②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校毕业生提供);
③系统要求上传的其他申报材料。
(一)个人登录申报(2022年4月12日0:00时至2022年4月30日24:00时)。申报人登录香洲区人才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录信息,下载《实习补贴申报表》,并由所在学校盖章后上传。
(二)用人单位初审(2022年4月12日0:00时至2022年4月30日24:00时)。用人单位核实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加具意见后在香洲区人才申报系统内提交至区人才办审核。
(三)政府部门审核。区人才办审核申请材料,确定补贴对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区人才办将申报信息退回申请人补充材料的,请于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应材料并提交至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请于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确定人选。将通过审核的补贴对象在香洲区政府公共信息网、“香洲人才”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区人才办将补贴对象上报审定。各项补贴资金按规定程序发放。
具体申报进度可登录香洲区人才申报系统进行查询。
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办公室
①办公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301室
②咨询电话:0756-2133200、2227270
③电子邮箱:zzbrcgzs@zhuhai.gov.cn
金湾区产业人才购房补贴
根据《金湾区产业人才购房和引进人才租房生活补贴暂行办法》(珠金人社〔2019〕87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2年度金湾区产业人才购房补贴续领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时间
2022年4月15至4月25日
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仅面向已成功申领第一笔金湾区产业人才购房补贴且仍在补贴发放期的产业人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持有金湾区产业人才卡且产业人才卡在有效期内;
②金湾区产业人才卡累计积分达到30分;
③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时间为准)在首次取得产业人才卡时间之后;
④在金湾区行政辖区范围内首次购房。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30万元,分5年等额发放,须逐年申请。
申请材料
①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扫描件(盖章页+内容页);
②就业登记备案(经办部门直接查询);
③一类中国工商银行账户(系统申报页面填写);
④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申请流程
申报采用网络系统申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登录金湾区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管理平台(http://fc.jinwan.gov.cn:8323/jw_fczj/index.html#/home)进行业务申请和业务受理。
(一)账号管理
个人和企业请登录金湾区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管理平台注册申请账号。
(二)个人申请
申请人须在2022年4月15至4月25日期间(逾期将关闭申请功能,视为个人自动放弃)登录金湾区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管理平台申请页面(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按要求填报业务信息后,个人业务信息将送达用人单位审核。
(三)单位受理
用人单位须在2022年4月15至4月25日期间(逾期将关闭受理功能,视为单位自动放弃)登录金湾区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管理平台受理页面(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按要求审核并受理业务信息后,受理通过的业务信息将上报至区职能部门审核。
(四)职能部门审核
区职能部门将根据政策文件对个人和企业提交的各项资料信息进行审核。经职能部门审核不符合要求退回修改的,系统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用人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修改上报,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五)公示
审核结果将进行金湾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补贴发放
①经公示无异议,发放补贴;
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十款“偶然所得”适用税率20%为个人补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规定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咨询方式
①窗口咨询电话:0756-6316702
②政策咨询电话:0756-7262615、7263397
③系统咨询电话:18575613920
④咨询邮箱:zhjwhr@zhuhai.gov.cn
⑤咨询地址: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1栋1楼110室
本指南由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高新区人才购车优惠
补贴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标准并于活动期间(以购车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在高新区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指定车型的高新区人才:
①在高新区企事业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经正式登记的社会组织)及政府机关工作并缴纳社保三个月以上。以在高新区单位缴纳的三个月以上(须含提出补贴申请当月)社保记录为依据进行认定。
②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符合《珠海人才分类项目》的人群。
补贴对象为个人用户,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买汽车不享受补贴。每个购车人(以身份证号为准)在活动期间只能享受1次补贴。
由高新区各汽车销售企业推荐的适合青年人才购买的畅销车型,首批参加活动车企、车型及车企优惠可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
优惠明细
活动期间参与车企及车型如有增加将会通过“珠海高新区”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补充公布。
购买价格30万元(含)以下车型的每台补贴3000元;
购买价格30万元以上车型的每台补贴5000元。
车辆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载明的净车价(含税)为准。所购车辆须为初次登记的机动车,二手车不予补贴。
①车补贴申请表
②承诺书
③购车人社保缴纳记录
④购车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⑤汽车销售发票复印件
⑥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⑦购车人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申请材料1、2须有购车人本人亲笔签名,申请材料3-7须提供一式两份。复印件请在空白处注明“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名。
4月16日至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符合条件的购车人在高新区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活动指定车型的汽车,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将申请资料交汽车销售企业,由汽车销售企业代为向高新区商务局提交申请。
高新区商务局审核通过后,补贴将一次性拨付至购车人银行账号。
政策咨询电话:高新区商务局 0756-3629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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