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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落户、补贴申领指南来了

珠海青年 2023-10-15

为了壮大人才队伍,珠海市与各区纷纷出台多项人才优惠政策,向境内外人才抛出橄榄枝,帮助毕业生在珠海落户、发展“开好头”!


多项补贴可组合申请、叠加领取,想要留珠来珠发展的高校学子们,赶紧往下看!



珠海:16大项就业补贴 港澳户籍可享同等待遇

2021年,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珠海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这项人才新政将基层就业的补贴对象范围扩大到市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新增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贴,将港澳户籍高校毕业生也纳入就业创业补贴对象范围。


该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11月9日,共设有16大项就业补贴,可通过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申领,分别为:


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市经办)、基层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吸纳就业补贴、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职业技能鉴定(评价)补贴、技能培训生活费补贴、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就业补贴、家政服务企业商业保险补贴、家政服务合同“网签”补贴、培训(实训)基地补贴、劳务输入就业补贴(含职业介绍补贴)、招用高技能人才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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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16大项的市级人才优惠政策,各区也分别出台了特色人才计划与补贴措施。相关补贴、奖励及优惠与其他市级、区级政策措施有重复、交叉的,除明确属于额外优惠政策外,按照“从新、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香洲区:实施“香山人才计划” 促进人才优先发展

香洲区出台“香山人才计划”,申请者可申请香山创业英才、香山创新英才、香山青年人才、香洲工匠四类人才评定,获取工作及生活补贴。

同时,根据《珠海市香洲区关于实施“香山人才计划”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针对到香洲区企业实习的珠海市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1500元实习补贴,每人只可领取1次。申请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在“香洲区人才政策奖励”下的“实习补贴”事项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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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为引进人才提供购房、租房补贴

为优化产业人才集聚环境,建立健全产业人才住房保障机制,金湾区为对产业人才购房和引进人才租房生活进行补贴。在金湾区行政辖区范围内首次购房的引进人才可享有30万购房补贴;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符合相关条件的引进人才,可享受每人每月600、1200、3000元三个档次的租房生活补贴,补贴期限最长可达36个月。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可登录金湾区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管理平台进行业务申请和业务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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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出台“斗门黄杨英才计划”加大涉农专业人才引进力度


斗门区出台“斗门黄杨英才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回乡就业青年人才给予最高1万元奖励;加大涉农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对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农学类专业青年人才到斗门区涉农企业或社会组织工作的,对符合条件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珠海英才计划”的基础上,再分别额外给予2万元、3万元、6万元的生活补贴。相关补贴、奖励及其他优惠政策具体细则和申请办法以有关部门单位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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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发放在校生实习补贴、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

高新区出台《珠海高新区高校在校生实习补贴实施细则》,参与实习的市外、市内高校在校生每人每月可领1000元补贴,补贴时间最长6个月;依据《港澳高校在校生实习见习补贴实施细则》,香港或澳门普通高等学校脱产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每月最高可领3000元,补贴时间最长6个月。此外,高新区还出台《珠海高新区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实施细则》,申请常年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享受24个月的租房补贴。申请人实习见习结束后,可登录珠海高新区“凤凰计划”申报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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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么多人才补贴政策,是不是已经心动了?


那么,高校毕业生想要留珠来珠发展,应当怎么办理落户、毕业生接收手续呢?


全部流程可在线办理 资料齐全当场入户


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期内的往届毕业生):


如在本市有用人单位接收,即可登录广东政府服务网,搜索“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根据各行政区划选择主管部门进行在线业务办理。据了解,目前该手续已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由毕业院校开具《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抬头需开至: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非珠海市的须要求退回学校修改或者办理改派后再到珠海报到。获得《报到证》后,再登录网站完成报到手续,同时做好档案跟踪,确保档案在报到年度内(12月31日前)寄达。若符合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条件,但未有用人单位接收(须属珠海生源),可按无用人单位办理接收报到手续。


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要求的留学回国人员(公派、自费到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先进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获取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随后登录广东政府服务网,搜索“直接核准引进”,即可根据各行政区划选择主管部门进行在线业务办理。


上述两项业务如选择线下办理,则可选择前往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斗门区人才劳务市场、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社会事业局。


《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在线上自助打印证明文件进行落户。如符合条件、资料齐全、信息可录入户籍业务办理信息系统的,当场即可审核办理,核发纸质或网上《准予迁入证明》。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

近日,珠海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2022年珠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



市场就业拓展行动


促进就业市场供需匹配。开展“急需紧缺人才百校万企公益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展翅计划”促就业等招聘活动,全年将组织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115场。运用“直播带岗”“隔空送岗”“在线视频面试”等创新模式,促进高校毕业生与招聘岗位便捷、精准对接。



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规上民营企业拿出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政策。


创业创新扶持行动


支持举办创业创新大赛。举办第八届珠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开展“创青春”创业大赛市级评选及培育活动,支持各高校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积极推荐创业项目参加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发挥创业创新大赛品牌效应和要素集聚功能,为创业者搭建融资、项目、技术等资源对接平台。



优化创业服务。将公共创业服务向校园延伸,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在珠高校大学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政策解读、项目“打磨”等服务,力争服务大学生不少于1500人次。全面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简化业务流程,加强数据共享,实现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申报即享受”。


降低创业成本。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创新创业,对个人自主创业的,可发放最高4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60万元;对符合小微企业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500万元;按规定落实贴息政策。对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和带动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1万元的创业资助;租赁场地经营的,按规定落实最长3年租金补贴政策。


强化场地支持。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应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提供。鼓励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吸纳大学生入驻,按规定给予最长2年、每户每年3000元的创业孵化补贴。



加强创业培训赋能。鼓励我市各创业培训机构积极开展高校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逐步建立培训模式多样化、培训内容多层次的创业培训(实训)体系,并提供咨询辅导、成果转化、跟踪扶持等配套服务。


鼓励高校搭建创业平台。鼓励在珠高校建设运营创业孵化基地,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建设扶持经费40万元;经复评结果优秀的,再给予扶持经费10万元。鼓励在珠高校安排创业导师(专家)为在校学生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创业项目在本市成功创业的,给予5000元创业导师(专家)工作奖补。

基层人才支撑行动


实施各类基层服务计划。按照省部署开发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落实基层岗位支持计划,按规定做好我市“双百社工”现场考试等工作;在现有编制内,及时补充招录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落实区域就业扶持政策。对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基层就业补贴等支持政策。

国有企业就业引领行动


稳定招聘规模。稳定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国有企业招收数量须达到职工总数3%以上。推动国有企业招聘岗位分配向应届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困难高校毕业生倾斜。


推行公开招聘。推进国有企业招聘信息统一在政府招聘网站和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网站发布,鼓励国有企业举办或参与线上线下招聘活动。

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行动


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规模。做好2022年录用公务员、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按省统一部署落实好2022年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同时各区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开展自主公开招聘,统筹谋划,及早完成招聘计划。全年全市事业单位提供不少于1000个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

专项渠道促进就业行动


做好升学扩招组考工作。全市各级教育部门积极稳妥做好扩大升学招生规模后的研究生考试、专升本考试等组考工作。


提升参军入伍比例。加强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征集,确保全年大学生征集比例达到年度征集任务的90%以上,大学毕业生征集比例达到年度征集任务的53%以上。适应部队建设需求,鼓励技工院校毕业生报名应征,进一步提高技工院校毕业生征集数量,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享受高等院校毕业生同等入伍政策。

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


深入实施政校企联盟活动。充分发挥政校企就业联盟作用,设立校园微招聘市场,搭建涵盖优质企业展示、招聘实习发布、就业创业培训指导、政策宣传为一体的联盟平台。



组织系列服务进校园活动。推动各高校校园网与区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中国公共招聘网尽早实现全面链接。编制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广泛宣传国家就业大政方针和帮扶政策措施。组织动员一批职业指导师、人力资源服务专家、知名企业家和高校就业指导老师等,深入校园开展集中就业指导;高校要建立职业指导师联系毕业班制度,每个班指定一名就业指导人员,为毕业生提供求职指导、职业规划等服务。


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就业创业主题活动。支持在珠高校结合实际开展大型就业创业主题活动,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鼓励在珠高校设立就业创业服务站,为学生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政策指引、活动组织等服务,按规定给予购买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就业能力提升行动


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自学或参加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鼓励和引导高职院校毕业生参加“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培训。



推进实习见习。全面深化“展翅计划”珠海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全年募集不少于2400个实习等各类重点岗位。实施“海纳英才”大学生企业实训计划,组织高校毕业生到重点领域企业参加就业实训,按规定给予补贴。大力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全年募集见习岗位数不少于3000个。

实名制精准就业服务行动


开展实名登记就业服务。拓宽实名信息采集渠道,广泛通过与教育部门信息衔接、毕业生接收报到系统采集、求职登记小程序、线上线下失业登记及基层摸排等渠道,将在本地求职的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就业帮扶。对已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根据其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



兜底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对属于城乡困难家庭成员、残疾人或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等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学年学生,按规定落实一次性3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完善离校困难未就业毕业生台账,实施“一人一策”,增加就业信息供给和服务供给,扩大就业选择机会。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统筹利用基层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等进行安置,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100%实现就业。

就业权益保护行动


推动享受政策。加快推进政策申请、审核、发放全程信息化,加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毕业生信息等数据比对,精准识别符合政策条件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推动“政策找人”,推进“打包快办”,及早兑现政策。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推动党政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用人导向,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形成不拘一格用人才的氛围。


规范就业签约。严格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加强高校就业统计核查,健全就业状况反馈、评估机制,真实反映就业情况。


加强招用工监管。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互联网招聘平台招聘行为监管,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乱收费、就业歧视,以及以求职、就业、创业为名义的信贷陷阱和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高校要建立用人单位招聘黑名单制度,将经认定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定期向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信息,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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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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