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机关挂职锻炼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中“将团的岗位作为党政等各领域、各行业优秀年轻干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培养群众工作作风、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重要平台,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干部队伍”的要求,不拘一格从各行各业优秀党团员中选拔团的干部,市委组织部、团市委近期拟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机关挂职锻炼。
选拔对象和条件
① 挂职干部主要从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社会组织等系统中选拔,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 挂职干部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思想政治素质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思维活跃,热心青年工作,善于与青年沟通,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项目策划能力,有一定发展潜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③ 挂职干部以副科级及以下干部为主。高校、企事业单位干部行政职务可参照相应级别。
挂职时间及安排
挂职时间原则上为1年,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至2023年8月。
由团市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特点,安排挂任团市委内设机构副职和下属事业单位有关业务负责人,参与完成团市委重点工作任务。
选派程序
① 各区委组织部和相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人选条件,在本地区本系统内统筹择优推荐初步人选。推荐人选数量为:各区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国资委至少推荐1名挂职干部;高新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党群工作部,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全市各级团组织按照人选条件积极推荐,重点发动本辖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报名。每个单位可推荐1-3名,具体人选由团市委研究确定。
② 各单位推荐人选需干部本人同意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按要求填写《团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见附件),并可附上展示自身能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交个人生活或工作近照一张。请于2022年7月29日前,将上述电子版材料发至团市委办公室邮箱(tswbgs@zhuhai.gov.cn),纸质版材料应加盖公章后送至团市委办公室(珠海市香洲区童心路18号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10楼1015室),联系人:钟荣,联系电话:2211853。
③ 团市委将通过面谈、考察等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深入了解。根据工作需要、个人条件等情况,确定挂职人选及挂任职务,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正式到岗履职。
日常管理
① 挂职干部由团市委和派出单位双重管理,以团市委为主,派出单位配合。年度考核由团市委组织实施,定期将挂职干部现实表现和考核情况向派出单位反馈,并存入干部档案。挂职期满由派出单位会同团市委共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返回安排工作、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
② 挂职期间,挂职干部的组织关系迁移到团市委,行政、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原待遇保留不变,并按规定参与派出单位的选拔使用。团市委承担其公务出差差旅费用,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③ 挂职干部实行岗位责任制,与团市委专职干部同岗同责,同标准教育、管理和培养。团市委班子成员及组织人事部门定期与挂职干部谈心谈话,促进挂职干部真挂实干、履职尽责。派出单位要加强与团市委和挂职干部的联系沟通,注意跟踪了解,为挂职干部解决后顾之忧。
其他要求
① 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市委机关挂职锻炼,是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推进共青团机关改革的具体措施,也是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力支持、广泛动员,坚持好中选优,切实把综合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推荐出来,让他们在团的岗位上加强历练、丰富阅历、增长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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