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稿件 | 布伦塔诺论内省和回忆:一个再考察
作者:谢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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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布伦塔诺对于意识的自身表象结构的刻画中,一个关键论点是他对于内意识-内观察的区分。基于他对注意和意识的关系、物理现象和心理现象的区别以及时间意识的独特理解,他否定了内省的可能性。但是,他的一些分析和论证都是很难得到辩护的,他关于内省的理论也将会无法给我们的现象学经验提供一个合理的解释。
”引言
」
在当代心灵哲学的解释意识的诸路径中,自身表征主义成了一种越来越一种流行的进路(参见Kriegel 2009a,Williford2006b)。而布伦塔诺经常被认为是第一个明确地将这种理论以系统和明确的形式表述出来的人。对他而言,每一个意识状态在表象对象的同时,也同时表象自身,而这也被当代的自身表征主义者们所赞成。进一步地,他认为,每一个意识状态都有两个对象——初级对象和次级对象。
接下来,让我们设想一个如下的场景:你坐在一个笔记本电脑前面,听着音乐,吃着巧克力。音乐中的一段旋律或者歌词的内容使你回想起了什么,你聚精会神地思考歌词的内容或者旋律的音调。但同时,你并不停止吃巧克力。听音乐的时候,你也可以将注意力转向你当下听音乐的行为。因此,这个明显的日常经验中,我们对于存在注意和内省这两种独特的意识现象有明确的现象学经验,我们没有理由否认他们的存在。因此,就这点而言,如果成熟的意识理论能够给我们的多样的意识现象提供一个合理的解释,那么内省[1]和注意都是不可忽视的。那么,如果我们试图认为布伦塔诺是一个成功的意识哲学家,我们必须问到——他成功解释了这两者吗?
在本文的第一部分,我将展开布伦塔诺的语境下对于注意和意识的区分及其关系;在第二部分,我将展示布伦塔诺对于内意识和内观察的区分,并指出他的核心论点;在第三部分,我将简要描述布伦塔诺对于回忆的分析,并指出在他的框架中,内省只有作为回省(retrospection)是可能的;在第四部分中,我详细考察布伦塔诺对于他的核心论点的论证,并指出其理论的失败之处。我还会表明,在这一点上立场的转换并不会危机布伦塔诺对于意识的表象理论的刻画。
一 注意和意识
」
一个成熟的意识理论必须能够解释我们日常的各种现象学经验,并且在一种意义上尽量(至少)不与大部分相冲突,而不满足这一点要求的理论我们有理由因其解释力的不足而抛弃。众所周知的是,当代的一些自身表象主义者们(比如Kriegel 2009a,2009b)们都主张:我们的世界指向性的、焦点性的意向性都被自反性的、边缘性的意向性所伴随。焦点性/边缘性的这组区分常常以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视觉感知中的注意力差异作为类比。想象我在注视和观察着一个笔记本屏幕,我注视的焦点在笔记本电脑的屏幕上,但这当然并不意味着我对除了笔记本屏幕之外的东西毫无察觉,如果在注意之外的事物刺激了我,我可以轻松地将注意力将转向那个刺激我、引起我注意的事物。这个最明显的现象学经验表明,我们必须在注意和意识(到)[2]之间做出区分。[3]
首先,[4]在布伦塔诺那里,“意识”[5]是比“注意”的外延更广的一个概念。和我们大多数人的常识观念一样,布伦塔诺主张,意识是注意的必要条件,但并不反之亦然。我称之为“注意的常识模型”:如果一个意识状态M注意到O,仅当M意识到O。我们用P表示“M注意到O”,用Q表示“M意识到O”,那么,根据这种模型,
1.注意是意识依赖性的,即□(P→Q);﹁Q→□﹁P
2.意识不一定意味着意识,即Q→◇P
进一步地,布伦塔诺对注意给出了更加详尽的分析。在他的《描述心理学》(2012)中,布伦塔诺区分三种不同类型的注意[6]:即觉察/被某物刺激(to be struck[auffallen])、留意(to take note[sich merken],)和施加注意(to pay attention[aufmerken]),这些都被他和注意(Bermerken/notice)区分开来:
• 被某物刺激。被某物刺激是一种情绪状态。比方说,突然发生了令我们十分不快的事情,这常常会使我们感到愤怒或者生气。尽管被某物刺激和注意紧密相连,但它们并不是同一个事物,而后者是前者的前提。
• 留意。留意是一个存在程度差别的意识现象。它意味着“给某人的心灵留下印象”(Brentano 2012,38),意味着可能的未来的进一步的注意和观察的可能性,同样,它也以注意为前提。
• 施加注意。施加注意意味着一种对当下意识到的事物更加仔细地了解和观察的愿望(意味着我们试图/渴望去更清晰地把握事物),也可能是渴望去注意即将发生的事物。比方说,火车站台上的时刻表显示列车即将进站时,我们密切注意着火车隧道。
除此之外,布伦塔诺还在主动性地和非主动性的注意之间做出了区别。为了表明这一点,他经常谈到“直接地”和“不直接地”、“明显地”和“暗含地”感知之间的区别。
二 内意识和内观察
」
在上文我们已经谈到,布伦塔诺把对一个初级对象的意识和把对行为本身的意识——他称为“内意识”区分开来。一般感知中,注意力的对象都是世界中的外部对象。前者是注意力的对象,在这种意义上,对感知行为的初级对象的意识可以称为“外观察”。[7]
首先我们要检查布伦塔诺在这一问题上的看法和它的当代版本的相容性。鉴于当代的意识讨论中对于专题性(注意性、主题性)与边缘性意识的区分,结合内/外意识(这里在宽泛的意义上使用前者)的区分,我们很明显能区别出十二种情况[8]:
注意性外感知 | 边缘性外感知 | 注意性内感知 | 边缘性内感知 | |
注意性外感知 | 5. | 1. | 6. | |
边缘性外感知 | 7. | 8. | 2. | |
注意性内感知 | 9. | 3. | 10. | |
边缘性内感知 | 4. | 11. | 12. |
和当代的自我表象主义者(比如Kriegel 2009a)立场同样,对于布伦塔诺而言,我们的一般意识经验一样都是4情况,即我们对外在的、世界性的对象有一个主题性的注意的意识,并伴随着一个边缘性的内意识。而这并不意味着,世界指向性的意识的注意力不存在程度上的区别。一般而言,第3种情况和第4种情况是同时发生的(我们所有日常的视觉经验都反应了这一点)。一般地来说,布伦塔诺认为,
对于任意当下发生的心理行为M,M有一个初级对象X1,当且仅当M注意性地观察X1,且X1≠M
我将这个论题称之为布伦塔诺的“非自身注意论题”。自然地,与之相应的,布伦塔诺认为,一般地,
对于任意当下发生的心理行为M,M有一个次级对象X2,当且仅当M非(无)注意性地观察X2,且X2=M
我将布伦塔诺塔诺的这个论点称之为“边缘性的自身意识论题”。一旦我们把这个论题当作前提接受,很显然,那么第3,11种情况就已经首先被排除了。很显然,一个心理行为只能以注意性地方式意识到物理对象,而第6,2,10种情况就当下感知而言是不可能的。
因此,内省的情况已经非常明显了。而大部分当代语境中,我们这样理解内省:
在任意时间t,对于任意发生时间t的心理行为M,当且仅当M将一个发生在时间t有意识的低阶行为(世界指向性的)M1作为对象而表象,且M1≠M,则M是一内省行为。
很明显,如果我们断言一个内省行为M能够不凭借M1而发生,这是极其荒唐的,除非我们承认没有任何质性特征的心理状态是可能的,因此,任何内省状态都是低阶依赖性的。
一般而言,在当代语境的内省刻画中,内省有几个突出的特点,比如(1)心灵指向性;(2)注意性(比如Siewert 2012,Goldman 2006)。而在当代的自身表征主义的语境中,存在着两种刻画内省的模型,分别是双状态模型和单状态模型(参见Kriegel & Giustina 2016)。在第一种模型中,存在两个数量上分离的心理状态,而每个心理状态都为一个内感知所伴随。一阶状态作为世界指向性的状态,自身是一个二阶状态的对象,也就是说(让我们用红括号表示注意力的主体分布区域),
在时间t,主体S处在意识状态M1,M2之中,则
C1M1=[O],C2M1=[C1M]
C2M2=[M1],C2M2=[M2]
在第二种模型中,只存在一个一阶状态。他们[9]认为,内省并不是在我们当下的(有意识的)经验之上在增加一个以当下的有意识的心理状态为意向对象的高阶心理行为(克里格尔将其理解为一种注意力的转换,但依然只有一个一阶行为)。在这种模型中,一个心理状态M注意性地意识自身,同时非主题性地意识到外在对象(或者一阶部分)。也就是说,
在时间t,主体S处在意识状态M1,之中,则
C1M1=[O],C2M1=[C1M]
至少无论如何,我们应该承认,正如罗森塔尔(2000,2005)所言,任何一种内省的模型都意味着我们对于当下发生的心理状态的注意力程度高于对于外在对象的注意程度。
考虑布伦塔诺会如何回应这两种不同的情况。第二种模型,即单状态模型,也就是表格中的第三种情况,已经在上述讨论中被排除了。那么第一种模型的情况是如何呢?似乎布伦塔诺根本就没有讨论过这个问题。
三 回忆与作为回省的内省
」
回忆我们之前关于心理现象的定义,我们一定注意到了“在任意时间t,对发生在时间t”这样的表述(因为感知是一种当下行为,也就是说,A感知B中的两个关系项A,B都是当下发生的)。我们这样做就是为了排除回忆这样一个例外情况可能导致的混乱,否则我们将不得不在两种意义上的心理现象之间进行区分。布伦塔诺拒斥了所有关涉于心理现象的心理行为都是内意识的说法,因为“一个人在内感知中所把握和随后在记忆中观察的所有东西都是在一个人的本己生活中显现的心理现象。”(Brentano 2014,27,强调为引者所加)
一般地,布伦塔诺把回忆理解为:
在任意时间t1,任意心理行为M是记忆行为,仅当M发生在t,M*发生在t2,且M*是M的初级对象,且t1在时间上后于t2,且M被一个不可错的内感知M**所伴随(参见Brentano 2013,51)
回忆是一个特别的情况。考虑你在回忆你一周前看过的一部电影。那么在这里就有四个可以区分的部分:(1)你的当下的回忆行为(2)一周前的你看电影的行为(3)你一周前看的电影(4)内感知
那么在这个复杂的统一体中,(1)伴随着(4),并且(4)具有自明性。在这种情况下,(1)是(1)的次级对象,(2)是(1)的初级对象
布伦塔诺用三个基本特征来刻画记忆行为:
(1)记忆行为和被记忆的行为存在发生时间上的差别;被记忆行为只适用于过去的模态,而记忆行为却发生在当下;[10]
(2)和一般感知不同,记忆行为的初级客体是心理现象[11],而次级对象则是行为自身(在这种意义上,布伦塔诺指出初级对象和物理对象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对应关系)。
(3)记忆行为本身不具有明证性(当下伴随着一个记忆行为的内感知有)[12]。记忆——在任何程度上都不具有内感知的明证性;正如布伦塔诺自己之前所指出的那样,我们无法想象超越当下的明证性。上述的回忆看电影的例子,我们可以用图表示如下:
正如每个人都知道的那样,记忆在很大程度上包含错觉(Brentano 2014,26)对布伦塔诺而言,因为明证性仅仅对在对当下发生的心理现象的内意识而言是可能的。对在这种对非当下的心理现象的把握和对物理对象的把握一样也容易使我们理解为什么一个心理现象在这种情况下能作为初级客体而被给予。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布伦塔诺(Brentano 2014,217)在极偶尔的情况下也提到了预期(expectation)现象,并认为预期现象也具有和回忆现象大体相同的结构,因此这里没有再展开论述的必要。
我们再次回到我们之前所谈到的内省,以及布伦塔诺关于内省不可能性的论证。依然还有一个明显的问题,任何一个成熟的意识理论,如何能给没能给内省一个重要的现象提供一个可接受的解释?那么,在布伦塔诺的理论框架内,是否还给内省提供一个合理的位置?唯一的可能在于,我们给予内省一个更宽泛的定义:
对于任意心理行为M,如果M将一个发生在时间t有意识的低阶行为(世界指向性的)M1作为对象而表象,且M1≠M,则M是一内省行为。
铁钦纳(Titchener 1912)就采取了这种策略——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他谈论我们能够不直接内省[13]我们的发怒。在这种情况下内省就是可能的。不过我们会怀疑这种表述有何意义,因为这种情况下内省仅仅是字面上和记忆存在区别。但是,正如布伦塔诺本人所指出的,“无可否认,这个我们可以称之为在记忆中的观察的步骤,明显不完全等同于对当下事件的真正观察”(Brentano 2014,26)
如果这样理解内省,布伦塔诺还是没有给我们能够在当下对当下发生的心理状态进行注意性地把握这一现象学事实提供合理的解释,很难说这不是他的理论的一大缺陷。[14]
四 布伦塔诺的论证的再考察
」
在接下来的部分中,我将指出:布伦塔诺对内意识和内观察之间的区分基于一些19世纪的错误信念之上,并且很难得到一个真正的辩护;并且,这一区分的失败,对内省的否定并不和他对意识的整体刻画相冲突(就像他对无意识的否定一样[15])。
在上一部分中,我们已经梳理布伦塔诺对注意和意识之间关系的分析。
对布伦塔诺而言“注意……”是“……是初级对象”[16]的充分条件,也就是说,一般地,
对于任意心理状态M,M注意性地意识到X,仅当X是M的初级对象。
很显然,这里“注意”是在最宽泛的意义上使用的。意识的不同初级对象之间存在着注意力的层级差别(考虑以下一个最常见的日常场景)考虑另一个,对他而言同样是成立的:
对于任意心理状态M,M无-注意性地意识到X,当且仅当X是M的次级对象。
这不可混同于非注意(aufmerken)地意识到X。我们之所以使用“无注意”这一表述,是因为布伦塔诺认为把注意力转向行为自身是“绝对不可能的”(2014,22),并且我们将“全部注意力投入观察”(ibid.)显而易见的是,在任何一个外感知中不同意识对象之间都存在注意程度的区别,但它们都是初级对象(比方说我可以聚精会神地看一本书的同时听歌曲,但我的注意力无疑更多集中在阅读上。必须注意的是,布伦塔诺承认初级对象的复多性,参见Brentano 2014,108)对他而言,“次级对象”和“内感知的对象”是同外延的概念。我们我把这称作“注意-初级对象”[17]论题。然而,他后来似乎包含着一定的观点转换:在《描述心理学》中,他谈到在内感知的唯一的意识方式——“暗含地感知”同样存在于外感知中。如果我们将引入他后期对于“心理行为”(用来指称行为对于次级对象的关系)和“心理指称”(用来指称行为对于初级级对象的关系),我们可以
心理指称——复多性——无时间模态限制——明证性———注意/边缘
心理行为——唯一性——现在模态—————无明证性——非注意
我们将其的“无内省论题”。乍看之下这是极其令人困惑的。我们的现象学经验告诉我们,这里确实存在像“内省”这样的东西。我沉浸在一本书的阅读中,我们既可能完全沉浸在书中的内容中,也可以很明显地注意到:是我在阅读这本书。
回忆我们之前提到的“非自身注意论题”,很明显,根据这个主张,注意对于任意一个心理状态而言都是非自反的。这必须得到解释。也可以换一种方式表述,即
对于任意心理状态M,X是M的初级对象,仅当X≠M
另外,我们将上述的第二个论题做一些调整,以符合布伦塔诺对于次级对象的刻画,即
对于任意心理状态M,M无-注意性地意识到X,当且仅当存在唯一的X,且X=M
综合上述几个论题,总之,一般地
对于任意当下发生的心理行为M,M有一个初级对象X1和次级对象X2,当且仅当M注意性地观察X1,无注意性地观察X2,且X2=M≠X1
布伦塔诺的原始表述出现在《从经验立场而来的心理学》的第二章的第九节。这节的标题就是“为什么没有内省是可能的并且为什么每一个心理现象都是有意识的假定不会导致无限倒退”。在这一节中,布伦塔诺说到:
内感知的一个特性之一是它绝不能成为内观察[18]。我们可以观察对象,像他们所说的那样,被外在地感知。在观察中,我们把所有的注意力指向一个对象去为了精确地把握它。但是就内感知的对象而言,这是绝对不可能的。(Brentano 2014,22,强调为引者所加)
一个观察可能有能力被另一个观察(observation)所指向,但是不能指向自身。真理是,一个行为的次级对象毫无疑问可以成为在这个行为中一个意识的对象,但是不能成为在这个行为中成为观察的对象(Brentano 2014,99,强调为引者所加)
设想一下,我们可以给自己给自己洗手,也可以给他人洗手。有什么理由先天地认为一个二元关系R就是在某个集合A中的非自反关系性呢?正如Williford(2006a,2006b)在反对Zahavi时所指出的的[19],如果我们某些二元关系的非自反性[20]做出清晰的解释,否则理论将会是含混不清的。
我们首先考虑,为什么一个M对一个非自身的X的观察的这种情况下,M不能观察自身。接下来我将分析布伦塔诺的三个论证,我们将会看到,这种观念来自于布伦塔诺对于观察/注意的特征刻画。
我们接下来考虑布伦塔诺的第一个论证。我称之为“来自变样的论证”[21]。在布伦塔诺看来,在同一个心理行为中,一个支持心理行为自身是边缘性的、非注意性的被给予的证据之一就是对一个心理行为注意性的反思或者内省会对其产生变样。一个典型的例子来自布伦塔诺(Brentano 2014,26)的自己:设想当我们生气和愤怒的时候,我们对我们的生气和愤怒这一心理行为施加一个反思性的注意,那么愤怒常常在一定程度上减弱或者消退了[22]。他的原始文本相当简略,并且省略了相当多的隐含前提。接下来我将试图重构他的论证。我们甚至不清楚,他试图借此来表明,是否只是一部分对意识状态的注意力指向会使其发生变样,还是所有情况都是如此,更加令人困惑的是,是否一个行为在注意力指向中变样甚至毁灭就排除了它被注意力指向的可能性。我们首先可能如下几个布伦塔诺可能会接受的前提:
(P1)在任意时间t,主体S不能同时处于两个在本体论上分离的心理状态中。在同一时间t,即使有多个外感知M1,M2,……Mn,也不会存在多个心灵实在。令人困惑的是,没有明确的文本证据表明,不论塔诺是否只是把注意力归属于模态要素亦或内容要素,亦或自称一个独立的区分要素,也没有文本证据来说明注意力的非内向性。
(P2)任何对当下心理状态的感知都不可能改变其现象学;而注意改变现象学;因此注意力不可能属于内感知的要素。我们有理由认为很可能这就是布伦塔诺的布伦塔诺的想法:很明显,这基于一个完全错误的前提,并且仅仅是已经把试图解释的事实预设为公理,因此是无法接受的。
第二个论证我称之“内意识的非-时间延展性论证”或者“内感知的瞬时性论证”。这种观念扎根于布伦塔诺对于心理现象的笛卡尔式心灵的刻画:心理现象具有与物理现象完全不同的存在方式。为了理解这个论证,我们需要对布伦塔诺的时间意识[23]理论做一个非常简单的刻画。首先我们将会指出他的理论的几个基本原则(仅仅我们),并将以一个观察物理对象的实例说明他的一些概念。
• 时间-模态原则:如果对同一个物理对象存在时间上连续的外感知,并从时间t延伸/持续至时间t*,那么对任意t≤t1<t2≤t*,那么发生在t1的外感知M1和发生在t2的外感知M2以不同的时间模态表象相同的对象。
• 内感知的瞬时性原则:对于发生在时间t的意识状态M,主体S处在M之中,对于任意意识状态M*,是心理M的一个明证的内感知,仅当M*发生在时间t*,且t=t*。布伦塔诺相信,所有内感知都在最严格的意义上被当下性所刻画:“以明证性把握它的对象的内感知,被局限于一个单一的现在”(Brentano 2013,97),“和一个次级对象的关系总是发生在现在模态(modus praesens)之中,过去模态(modus praeteritus)唯一地适用于和初级对象的关系”(Brentano 2013,51)
这两个原则意味着什么?让我们来看第一个原则。在布伦塔诺的晚期,布伦塔诺逐渐发展出详细的“表象的模态(方式/态度)”理论。一个判断和奠基它的单纯表象之间不存在内容上而是只有表象方式/模态上的区别。
内感知的瞬时性意味着什么?这会意味着内感知不可能是一个时间-连续性的行为。布伦塔诺进一步的理由是,任何明证性都不能超出当下的时间点:“但是超出当下的明证性的延伸是相当简单地不可能的。这个主张将会证明太多,因此什么也没有证明。”(Brentano 2013,66,强调为引者所加)
因此,布伦塔诺的论证步骤可以简单地概括如下:
1.观察行为是时间-延展性的
2.内意识不是时间-延展性的,也就是说,它仅限于一个单一的现在的时间点
3.因此,内感知不是内观察。
t1————————t2———————t3————————t4
O1———————O2———————O3————————O4
Po1—————— Po2—————— Po3————————Po4
Ip1— — — — — Ip2—— — — — Ip3 — — — — — Ip4
为了更好地理解布伦塔诺所想表达的内容,让我们来看这个时间表,假定我们在时间点t1到t4进行一个对外在对象O的观察行为。我们这时处在时间点t4,我们曾在已经逝去的时刻t1,t2,t3,持续进行着观察同一个对象O的观察,也就是说,我们的听觉行为是一个相继的和连续的行为。布伦塔诺主张Po3和Po4之间的区别不是内容上的,而是表象的模态/方式上的。,他们以不同的方式把握同一个对象,就模态而言,他们是不同的行为,如果不考虑这一点,我们可以说是同一行为连续地以不断变换的方式把握同一个对象。那么,内感知的情况又是如何呢?布伦塔诺断言,内感知存在回忆感知。也就是说,随着时间点的过渡,我们不断处于一个全新的内感知中。
在考虑布伦塔诺对于观察的非自反性的论题的可能论证之前,我们暂且先考虑一个在某一个前提上很类似的论证。在他讨论无意识的时候,布伦塔诺(2014,97)特意提到了阿奎那对于无意识的论证[24]。但这不是我们这里要注意的内容
阿奎那式的无意识论证[25]:
在任意时间t,主体S具有发生在时间t的心理状态M,且S处在M之中,M表象O
(P1)对于任意两个心理状态M,M*,M表象O,M表象O*,M=M*,当且仅当O=O*
(P2)存在对心理状态的感知[26]
(P3)在任意时间t,只存在唯一M*,使得M*表象O,且O为心理状态
(C1)[27]在任意时间t,主体S具有发生在时间t的心理状态M,且S处在M之中,M表象O,则存在M*,M*表象O,且不存在M**,使得M**表象M
(C2)[28]在任意时间t,主体S处在意识状态M之中,M表象O,则存在M*,且M*无意识地表象M
这是一个很寻常的对于罗森塔尔版本的高阶理论的一个普通论证。不过这里想要指出的是前提P3。根据它,我们在任意时间t只能感知一个心理状态。
布伦塔诺的这种奇特术语和观点有其特定的时代特点。19世纪末正是实验心理学刚刚产生和发展的时期。在内观察和内意识之间的关系上,布伦塔诺和冯特等19世纪的德国心理学家是一致的。和布伦塔诺一样,冯特也认为“内观察”是不可能的,而内省只可能作为回省而存在。(参见Danziger 1980,245)可是,无论存在多少种注意性的内省改变经验的现象学例子——也不能否认——至少我们的一些心理状态是可被注意地内省的。
第三个论证我称之为“心理现象的非-空间广延性论证”。鉴于这个论证已经有Textor(2015)所详细地展示了,在这里我们将不再涉及。
结论
」
在上文中,我们已经支撑不论塔诺认为内感知不等同于的几个核心论点,并指出了他的核心困难:他无法解释,并且不愿承认至少(有一些)心理状态是可被注意地内省的。
《人,诗意地栖居:超译海德格尔》,作者郜元宝
作为20世纪最为重要的哲学家之一,海德格尔令人难以捉摸,其思想复杂而浩瀚。《人, 诗意地栖居:超译海德格尔》一书是从海德格尔大量著作中精选160余条语段翻译整理而来。分为“存在的真理”“思想的任务”“语言是存在的家”“人,诗意地栖居”和“技术和人的命运”五个部分,另附三篇重要论文。大致勾勒出海氏思想的轮廓与话题中心,有助于读者更好地接近原著,进入海德格尔极富魅力的邈无涯际的精神王国。
【目录】
001 一 存在的真理
023 二 思想的任务
067 三 语言是存在的家
095 四 人,诗意地栖居
141 五 技术和人的命运
175 六 尼采对艺术的五点论述
185 七 世界图画的时代
205 八 谁是尼采的扎拉图斯特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