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最新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来了!
崇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
为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维护公共安全、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生活生产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告如下:
一、从2022年1月20日起,在本市崇阳街道、崇庆街道、道明镇、街子古镇、元通古镇、怀远古镇相关区域设置烟花爆竹禁燃区域。
(一)崇阳街道、崇庆街道行政区域划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
(二)道明镇白马社区、新华村、天民村、乌尤村、协和社区、双凤村、济民村划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
(三)街子古镇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是指味江河(瑞龙桥)、朝阳路、金鱼街、清明街、清明街西三巷、泊江街合围区域。
(四)元通古镇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是指泊江河、西河、永渠南街、永渠北街合围区域。
(五)怀远古镇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是指文井中路、东街、下新街、上新街、怀西南路、怀中路、川旅路(106省道)合围区域。
(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七)因举行重大庆典,需要在禁止燃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公告。
二、禁燃区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场所,严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教学科研等事业单位;
(二)车站、铁路、第二绕城高速等交通枢纽及重要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山林、寺庙等重点防火区、军事设施保护区、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物资储存仓库、机动车停车场;
(四)加(配)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和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以及周边200米范围内;
(五)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商场、殡仪馆、公墓、救助站、市场和文化娱乐体育场馆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六)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三、禁燃区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燃放烟花爆竹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住宅的阳台、窗口、楼道、屋顶燃放或者抛掷烟花爆竹;
(二)向行人、车辆、航空器、建筑物、构筑物、公共绿化地、地下管网等抛掷烟花爆竹;
(三)妨碍行人、车辆、航空器安全通行;
(四)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安全和破坏生活环境、生态环境的行为。
四、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五、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六、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有效期自2022年1月20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2020年12月17日发布的《崇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同时废止。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市应急局举报电话:82200606
崇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
崇州市城区及道明镇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图(2022-2025年规划)
崇州市城区崇阳街道、崇庆街道全域烟花爆竹禁燃区。
道明镇白马社区、新华村、天民村、乌尤村、协和社区、双凤村、济民村划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
崇州市街子古镇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图(2022-2025年规划)
街子古镇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是指味江河(瑞龙桥)、朝阳路、金鱼街、清明街、清明街西三巷、泊江街合围区域。
崇州市元通古镇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图(2022-2025年规划)
元通古镇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是指泊江河、西河、永渠南街、永渠北街合围区域。
崇州市怀远古镇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图(2022-2025年规划)
怀远古镇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是指文井中路、东街、下新街、上新街、怀西南路、怀中路、川旅路(106省道)合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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