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的检察院】侦查监督之审查批捕
侦查监督之审查批捕
你被逮捕了!
警察蜀黍拿《逮捕证》来抓人啦!
有没有影视剧中的画面感啊?
那么批捕的程序是怎样的啊?
今天检察君就给你侃侃审查逮捕,
让您涨一点姿势!
审查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等机关等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据事实和法律,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活动。
侦查监督检察官是不是想批捕谁就批捕谁?
答案是:NO
我们可没有这么任性啊,
必须按照如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此处指已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03审查逮捕的程序是怎样呢?
直接发给公安《逮捕证》让去执行?
没这么随意的。
阅卷、
讯问犯罪嫌疑人、
(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
作出决定。
一个步骤都不能少!
原来七天时间可以干好多事,
侦查监督部门真是根治拖延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04逮捕后有什么结果呢?
恭喜你!
将被羁押在看守所啦!
那么没被逮捕呢?
什么情况?
无罪、无社会危险性、证据不足。
都有可能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总结如下:
时间:七天(刑拘嫌疑人)
步骤:五个(视情况增加)
决定:《批准逮捕决定书》或
《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常用文书:
《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
《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
《不批准逮捕案件理由说明书》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转载自:陕西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