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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检察院】侦查监督之审查批捕

2017-05-03 麟游县人民检察院


侦查监督之审查批捕



01

你被逮捕了!

警察蜀黍拿《逮捕证》来抓人啦!

有没有影视剧中的画面感啊?

那么批捕的程序是怎样的啊?

今天检察君就给你侃侃审查逮捕,

让您涨一点姿势!

审查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等机关等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据事实和法律,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活动。


02

侦查监督检察官是不是想批捕谁就批捕谁?

答案是:NO

我们可没有这么任性啊,

必须按照如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此处指已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03

审查逮捕的程序是怎样呢?

直接发给公安《逮捕证》让去执行?

没这么随意的。

阅卷、

讯问犯罪嫌疑人、

(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 

作出决定。

一个步骤都不能少!

原来七天时间可以干好多事,

侦查监督部门真是根治拖延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04

逮捕后有什么结果呢?

恭喜你!

将被羁押在看守所啦!

那么没被逮捕呢?

什么情况?

无罪、无社会危险性、证据不足。

都有可能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总结如下:

时间:七天(刑拘嫌疑人)

步骤:五个(视情况增加)

决定:《批准逮捕决定书》或

          《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常用文书:

      《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

      《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

      《不批准逮捕案件理由说明书》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转载自:陕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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