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工信部: 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VPN

2017-01-24 知道

据工信部网站获悉,工信部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对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市场开展清理规范工作。通知提出,各通信管理局要对本辖区内提供IDC、ISP、CDN业务的企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杜绝无证经营、超地域范围经营、超业务范围经营、转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等非法经营行为。各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网络接入服务企业要全面自查,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专线(含虚拟专用网络VPN)等其他信道开展跨境经营活动。基础电信企业向用户出租的国际专线,应集中建立用户档案,向用户明确使用用途仅供其内部办公专用,不得用于连接境内外的数据中心或业务平台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专家:有必要采取措施净化网络空间】《环球时报》英文版引述“上海独立信息科技专家李毅“(音译)说,中国有必要采取这些措施,以打击跨境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空间”。 李毅称:“一些像微软公司这样的在华跨国企业有合理需要透过VPN与总部通信,但一些企业或个人出于违法动机浏览海外网页。”



@连鹏:就问一句,我大帝吧以后如何出征啊

@来去之间:以后帝吧再出征就是国家行为了吧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