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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第三十三届学生代表大会的决定
关于召开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第三十三届
学生代表大会的决定
根据《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学生组批准,决定于2021年5月29日召开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第三十三届学生代表大会。
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听取并审议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第三十二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第三十九届学生科协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学生科协主席。
望广大同学密切关注,行使权利,积极参与。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第三十三届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