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
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
二、适用范围: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变更、延期、注销。
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四、设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往来香港、澳门小型船舶及所载货物、物品管理办法》(2004年2月6日海关总署令第112号颁布,自2004年3月15日起施行,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为实施依据。
五、申请条件:
(一)首次申请。
1.小型船舶应当安装海关认可的船载收发信装置,特殊情况不安装的须经海关同意;
2.小型船舶不得设置暗格、夹层等可以藏匿货物、物品的处所,船体结构经国家船检部门审定后不得擅自改动;
3.小型船舶应当由所属的船舶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运输企业)向海关申请备案。
(二)变更申请。
小型船舶应当是经海关备案的小型船舶。
(三)延续申请(与变更申请同)。
(四)注销申请(与变更申请同)。
六、禁止性要求:不满足第五点“申请条件”的情形。
七、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首次申请。
1.《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登记备案表》;
2.交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船舶国籍证书复印件;
4.船舶正面和可以显示船舶名称侧面彩色照片各一式三张。
提交上述2、3项文件,还须同时提供原件供海关核对。
(二)变更申请(与首次申请同)。
(三)延续申请。
1.《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延续申请书》;
2.《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登记备案证书》;
3.《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进出境(港)海关监管簿》。
(四)注销申请。
1.《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登记备案注销表》;
2.《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登记备案证书》;
3.《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进出境(港)海关监管簿》。
八、办理流程:
(一)首次申请。
1.海关予以备案的,应当签发《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登记备案证书》、《来往港澳小型船舶进出境(港)海关监管簿》;
2.海关经审核决定不予备案的,应当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审批不予许可通知书》。
(二)变更申请。
在海关备案的小型船舶名称、船体结构、经营航线、法定代表人、地址、企业性质等内容发生变更的,运输企业应当凭书面申请和有关批准文件向备案海关办理变更手续。
(三)延续申请。
运输企业需要延续备案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备案海关提交本指南第七条第(三)款“延续申请”所列的材料,办理小型船舶延续申请手续。
(四)注销申请。
运输企业应当向备案海关提交本指南第七条第(四)款“注销申请”所列的材料,办理小型船舶注销手续。
九、办结时限:予以备案的,5个工作日;不予备案的,3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一、审批决定法律文书以及相关证件:
(一)首次申请。
1.《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登记备案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审批不予许可通知书》。
(二)变更申请(与首次申请同)。
(三)延续申请:无。
(四)注销申请:无。
十二、受理机构:小型船舶所属运输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直属海关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十三、决定机构:各直属海关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
十四、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十五、结果送达:网上反馈或当场送达。
十六、咨询途径:详见各直属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
十七、监督投诉渠道:详见各直属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
十八、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详见各直属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
1.申请单位:该小型船舶所属的船舶公司,以营业执照为准。
2.船舶名称:该小型船舶在海事部门备案的名称。
3.船员定额:该小型船舶在海事部门备案的人员定额。
4.船舶种类:填写海事部门备案的船舶类型,如集装箱船、散货船、平底船。
5.船舶到港日期:该小型船舶在海事部门备案的日期。
6.船舶经济性质:填报小型船舶所属的船舶公司的营业执照性质。
7.船舶功率:填写海事部门备案的船舶功率。
8.船舶港:填写海事部门备案的船籍港。
9.总吨位:填写海事部门备案总吨位。
10.船舶呼号:填写海事部门备案的船舶呼号。
11.净吨位:填写海事部门备案的净吨位。
12.载重吨位:填写海事部门备案的载重吨位。
13.船舶长度:填写海事部门备案的船舶长度。
14.船舶宽度:填写海事部门备案的船舶宽度。
15.交通部门批准文号:填写交通部门批准的适航证书编号。
16.营运有效期:填写交通部门批准的适航证书有效期。
17.限定营运航线:填写交通部门批准的适航证书限定的航线或范围。
18.限定货物范围:填写交通部门批准的适航证书批准承载的货物范围。
19.船长姓名:填写在海事部门备案的船长姓名。
20.业务员姓名:填写在海事部门备案的业务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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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示例和常见问题解答
错误示例
1.申请单位的名称与交通部门批准的适航证书列明的运输企业名称不一致。
2.申请日期超过交通部门批准的适航证书列明营运有效期。
常见问题解答:
1.申请单位的名称与交通部门批准的适航证书列明的运输企业名称不一致海关将如何处理?
答:海关应不予以审批。
2.申请日期超过交通部门批准的适航证书列明营运有效期海关将如何处理?
答:海关应不予以审批。
以上内容转自 12360海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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