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哪些劳动争议案件可以进行简易处理?

点击上方“镇江职工之家”可订阅哦!

法条链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六条:

  争议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简易处理:

  (一)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

  (二)标的额不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

  (三)双方当事人同意简易处理的。

  仲裁委员会决定简易处理的,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并应当告知当事人。

大家一起“点赞”,点亮“在看”,共同关注“镇江职工之家”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编辑:范翊

大家都在看

延迟退休最新消息!
利用节假日组织员工培训,单位要支付加班工资吗?
退得了家长群,退不出育娃的焦虑

镇江市总工会

服务改革发展

依法全面履职

致力打造职工

最可信赖的“职工之家”

镇江职工之家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镇工惠”微信小程序

二维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