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森林分局再次破获非法猎捕林蛙案件
绥化市公安局庆安森林分局继10月2日、10月7日侦破两起非法狩猎案后,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对非法猎捕林蛙行为重拳出击,近日又破获非法狩猎案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
10月9日6时许,绥化市公安局庆安森林分局新青派出所接到举报,有人在大青山林场施业区72林班二道欧根河河段内用地笼捕捉林蛙,接到报案后副所长张瑞海立即向分局汇报,分局带班领导夏福志率领刑警大队、法制科负责人亲赴山场,同时指令新青所副所长张瑞海、民警孙立军、辅警何洪涛从派出所立即出警,一组警力沿河搜捕、一组警力在大青山林场参场管护站设卡堵截。7时许,截获可疑车辆,抓获犯罪嫌疑人谢某贵,查获作案工具地笼2个和非法猎捕的林蛙50只。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谢某贵(庆安县同乐镇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庆安森林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非法猎捕的林蛙
10月10日7时30分,绥化市公安局庆安森林分局新兴派出所负责人刘德志率领民警葛建军、辅警张维春在林蛙猎捕重点地段巡逻,当巡逻到曙光林场施业区14林班内据点附近河段时,发现有猎捕林蛙的工具地笼,刘德志通过观察断定地笼是头天晚上在河段里下的,上午极有可能来起地笼,立即决定在地笼附近守候。一个半小时后,果然有人来起地笼,当场查获作案工具地笼2个和非法猎捕的林蛙123只,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铁力市铁力镇人)。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陆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庆安森林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非法猎捕的林蛙
绥化市公安局庆安森林分局呼吁广大市民,要自觉养成爱护野生动物的高尚情操和社会风气,不要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庆安森林分局将细化各项打击措施,对非法猎捕行为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原标题【百日攻坚行动】绥化市公安局庆安森林分局持续加大对非法猎捕林蛙行为的打击力度
转载自绥化市公安局
关注庆安城事
畅享便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