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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事件是公众安全焦虑的集体共振

2016-05-11 法网

支振锋|文


一个年仅29岁、初为人父、热爱运动、无心脏病史北京市民雷洋,赴机场迎接亲属的过程中,突然被警方认定涉嫖并控制,离奇在结婚三周年纪念日死亡。


魏则西事件余波未平,一个月之内两位青年的离去,不仅令人感叹生命的无常,更使几乎所有人都产生一种不安和无助的焦虑感。


高材生、嫖娼、离奇死亡,事件甫一披露,便揪住了许多网民的心。尽管颇多舆论杂音,关注死者是否嫖娼的“事实”,试图抓住死者的“私德”,但正如舆论主流所强调的,最大的事实是:雷洋是在警方控制期间死亡的。警方有义务说明其死亡的原因,并清楚地公布与其死亡有关的所有情况。


嫖娼本身虽然违法,但并不是犯罪,即便是犯罪,哪怕是死罪,也应该经审判之后依法执行,而非死在警方控制期间。因此,不管雷洋是否真的嫖娼,都无损于这个最大的事实,也不能免除警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就目前警方所披露的情况看,疑点颇多。在去机场接人期间竟然有时间拐个弯去嫖娼,本就不合常理;结合死者出门时间与被控制时间,中间至多不过一个小时,即便真的“嫖娼”了,这个过程也太过无缝对接、行云流水;警方两次通报,一次说是在足疗店抓获6人,一次说是在足疗店外盘查雷洋并控制,细节并不完全一致;警方称执法记录仪被摔坏,但已经有人查到,该记录仪能抗3.2米坠地,而即便执法记录仪被摔坏,其内存是否也坏掉,能否被修复,却未说明;据报道,当时控制雷洋的至少有3名警察,他们总共带了几部记录仪,是否全被摔坏,似乎也未说明。


另外,涉事足疗店、足疗店附近、公交车站、运载雷洋等人的警车以及死者小区监控情况如何、是否已经全部调取、封存?雷洋身上伤痕、口中血迹是怎么回事?是否已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过痕迹鉴定或者DNA比对?这些都是需要公布的案件关键。


当然,这并不是对涉事警方的有罪推定,新闻反转并不少。我们每一个人都受惠于警方的执法、牺牲与奉献,我们很多人可能也有警察朋友或亲人,我们也不应该因为对一起个案的怀疑而否认警方在打击犯罪、维持社会治安上的贡献。但雷洋之死显然已经属于中央政法委2009年所发布的《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规定》中的“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在公众存有广泛质疑的情况下,中立、公开、公正的调查的确势在必行。


而且,根据程序正义的原则,昌平警方显然已经不是适格的调查主体,而只能由公正、中立的第三方有权机关进行调查,但昌平警方必须认真配合调查并按要求提供证据和材料。


事件最终的结果有赖于公正的调查,在此之前,谁都不能擅作法官。但雷洋事件引发舆论热议,除了警示警方必须依法办案、规范办案,更严格依法履行办案程序之外,它给我们的更大启发是,在互联网尤其是自媒体时代,公权力机关必须更新他们与人民打交道的观念,改进其与人民打交道的方法。


在互联网时代,获取真相前所未有的容易,遮掩与隐瞒则前所未有的困难。保持开诚布公,坚持对人民坦诚,才是最佳的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在4月19日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多到网上看看,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要重视网络民意。


在雷洋事件中,最大的民意不仅是老百姓对一个人命运与尊严的关心,更是对自身安全的焦虑。


在社会转型、人生漂泊,升降起伏、命运不定,以及已经进入风险社会的今天,生活不稳定、明天不确定,前途难以预期、命运风云难测成为生活的常态,信任成为稀缺产品,而人与人之间、公民对政府的猜疑愈发普遍,不安全感与焦虑感成为无法否认的集体情绪,政府和执法部门就应该注意到这种社会心理,并在执法过程中适应这种社会心理。


雷洋事件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道德难题。我们不希望、也不愿意相信警方在执法中有违规甚至违法犯罪情弊,进而增强我们在不确定时代的不安全感;我们也不希望一个初为人父的有为青年在结婚纪念日“嫖娼”并“突发心脏病”死亡。但在两难之间,我们仍然必须追寻真相。


如果警方是清白的,真相是最好的澄清,也是对涉事民警的保护,对于警方甚至整个政府的形象,都至关重要。


我们可以看到,每一次公共舆论事件,都是流言漫天、段子乱飞,微信群成了编剧群,即便后来事件反转,已经被伤害的政府形象和被破坏的官民信任也难以恢复。这对政府公信力是不利的,对涉事执法者也是不公平的。


如果涉事者是无辜的,通过对真相的追寻以及相应问责机制的启动,我们也可以看到正义的矫正,政府和执法部门自我净化的决心以及对公民权利与利益保护的真诚与行动,从而恢复被破坏的社会秩序,抚平公众的唇亡齿寒、兔死狐悲的不安全与焦虑感。


“孤者嗷泣于襁褓,斑白辗转于道路”,雷洋事件不仅仅关系到一位公民的权利与公道,它折射的是几乎所有公民的安全感焦虑。要平复这种焦虑,程序正义、阳光透明、事实真相与依法处置缺一不可。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环球法律评论》杂志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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