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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抢劫”该是怎样的魔幻

2016-12-28 原创 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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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新伟|文


2016即将鸣锣收金,这一年热词也如泉涌出,像“友谊的小船”、“洪荒之力”云云,近日“依法抢劫”横空出世,为这个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时代增添一个注脚,也为今后社会学研究、文化“考古”提供了鲜活的材料。


事情出于湖北黄冈市。一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声称的执法中,以“样品调查”为由,从一家小商店一次性拿走36瓶食用油。由于执法者未提供执法依据,商店老板急呼“你这是抢劫!”执法人员则语出惊人:“我就是抢劫,我是依法抢劫!”


若是话不从心的“酒话”,也就罢了。可执法者并非心口不一。媒体报道称,商店老板反映,食药监执法人员像这样进店直接拿走商品,已不是第一回了,这一次要拿走的实在太多。执法者口出“依法抢劫”的狂言,已属惊人,而旁边“执法”的同伙奉劝商家“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更是令人惊诧莫名。




把抢劫的黑与执法的白生扯一块儿,人民公仆演化为黑帮份子,直让人觉得今夕何夕,魔幻一场。湖北有媒体指:黄州区食药监局的一些执法者就像古代的酷吏,不问青红皂白,动辄施以极刑。它的动力来源只是嫉恶如仇?还是另有小算盘呢?毫无规矩、没有尺度的执法,只会让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离心离德,传染开的又将是什么样的社会风气?


依法抢劫”话语背后的心理实质是轻视私权。薄书记治下的“红都”重庆,企业主一夜间即成为专政对象,被黑打;网民滚粗骂街亦构成“恶攻罪”。公权力的滥用,必然侵犯私权利。


私权是公民、企业以及社会组织在自主、平等的社会所拥有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在一些地方首长的治下,企业、家园说拆就拆,一切皆在依法、发展的框架下,但经营主、房东的合法财产权却得不到伸张。


最近又有一则新闻:近日,吉水县盘谷镇谷村曾家一栋老房子被村里拆除时,墙壁里掉出大量银元,遭到数百围观村民哄抢一空,房主在制止村民哄抢时还受伤了。另又曝出有情侣车震被执法者“扣查”,并将视频上传网络,个人隐私遭到侵犯。可见当今私权被严重忽视,是全社会的普遍问题。


公权要规范,私权要保护,是法治最根本的要素。其前提是自主、平等的社会,这又依赖于言论自由。你走在路上,忽然被“嫖娼”,若无舆论声张和法律保护,或许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被办了,你的生命权都不保,谈何其他!


19世纪时,德国皇帝想要在波茨坦修建一行宫,其视线却被一磨坊挡住了。皇上派人与磨坊主交涉,希望能买下磨坊。不料这磨坊主“一根筋”,说磨坊是祖上传下来的,不能败在他手里,坚辞不卖。


久商不成,皇帝派人一股脑把磨坊拆了。磨坊主也一气之下将皇帝诉至法院,最后法院判皇帝败诉,责令须“恢复原状”,并赔偿拆房损失。不知德皇脸色如何,法令下只好原地复建磨坊。


“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如今国王早已不在,这座财产保护的纪念碑式建筑还在。睹物思人,直让人感叹法治是经历怎样的艰辛才一步步战胜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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