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年仅29岁、初为人父、热爱运动、无心脏病史北京市民雷洋,赴机场迎接亲属的过程中,突然被警方认定涉嫖并控制,离奇在结婚三周年纪念日死亡。魏则西事件余波未平,一个月之内两位青年的离去,不仅令人感叹生命的无常,更使几乎所有人都产生一种不安和无助的焦虑感。
高材生、嫖娼、离奇死亡,事件甫一披露,便揪住了许多网民的心。尽管颇多舆论杂音,关注死者是否嫖娼的“事实”,试图抓住死者的“私德”,但正如舆论主流所强调的,最大的事实是:雷洋是在警方控制期间死亡的。警方有义务说明其死亡的原因,并清楚地公布与其死亡有关的所有情况。嫖娼本身虽然违法,但并不是犯罪,即便是犯罪,哪怕是死罪,也应该经审判之后依法执行,而非死在警方控制期间。因此,不管雷洋是否真的嫖娼,都无损于这个最大的事实,也不能免除警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就目前警方所披露的情况看,疑点颇多。在去机场接人期间竟然有时间拐个弯去嫖娼,本就不合常理;结合死者出门时间与被控制时间,中间至多不过一个小时,即便真的“嫖娼”了,这个过程也太过无缝对接、行云流水;警方两次通报,一次说是在足疗店抓获6人,一次说是在足疗店外盘查雷洋并控制,细节并不完全一致;警方称执法记录仪被摔坏,但已经有人查到,该记录仪能抗3.2米坠地,而即便执法记录仪被摔坏,其内存是否也坏掉,能否被修复,却未说明;据报道,当时控制雷洋的至少有3名警察,他们总共带了几部记录仪,是否全被摔坏,似乎也未说明。另外,涉事足疗店、足疗店附近、公交车站、运载雷洋等人的警车以及死者小区监控情况如何、是否已经全部调取、封存?雷洋身上伤痕、口中血迹是怎么回事?是否已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过痕迹鉴定或者DNA比对?这些都是需要公布的案件关键。
当然,这并不是对涉事警方的有罪推定,新闻反转并不少。我们每一个人都受惠于警方的执法、牺牲与奉献,我们很多人可能也有警察朋友或亲人,我们也不应该因为对一起个案的怀疑而否认警方在打击犯罪、维持社会治安上的贡献。但雷洋之死显然已经属于中央政法委2009年所发布的《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规定》中的“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在公众存有广泛质疑的情况下,中立、公开、公正的调查的确势在必行。而且,根据程序正义的原则,昌平警方显然已经不是适格的调查主体,而只能由公正、中立的第三方有权机关进行调查,但昌平警方必须认真配合调查并按要求提供证据和材料。
事件最终的结果有赖于公正的调查,在此之前,谁都不能擅作法官。但雷洋事件引发舆论热议,除了警示警方必须依法办案、规范办案,更严格依法履行办案程序之外,它给我们的更大启发是,在互联网尤其是自媒体时代,公权力机关必须更新他们与人民打交道的观念,改进其与人民打交道的方法。在互联网时代,获取真相前所未有的容易,遮掩与隐瞒则前所未有的困难。保持开诚布公,坚持对人民坦诚,才是最佳的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在4月19日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多到网上看看,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要重视网络民意。在雷洋事件中,最大的民意不仅是老百姓对一个人命运与尊严的关心,更是对自身安全的焦虑。在社会转型、人生漂泊,升降起伏、命运不定,以及已经进入风险社会的今天,生活不稳定、明天不确定,前途难以预期、命运风云难测成为生活的常态,信任成为稀缺产品,而人与人之间、公民对政府的猜疑愈发普遍,不安全感与焦虑感成为无法否认的集体情绪,政府和执法部门就应该注意到这种社会心理,并在执法过程中适应这种社会心理。
雷洋事件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道德难题。我们不希望、也不愿意相信警方在执法中有违规甚至违法犯罪情弊,进而增强我们在不确定时代的不安全感;我们也不希望一个初为人父的有为青年在结婚纪念日“嫖娼”并“突发心脏病”死亡。但在两难之间,我们仍然必须追寻真相。如果警方是清白的,真相是最好的澄清,也是对涉事民警的保护,对于警方甚至整个政府的形象,都至关重要。我们可以看到,每一次公共舆论事件,都是流言漫天、段子乱飞,微信群成了编剧群,即便后来事件反转,已经被伤害的政府形象和被破坏的官民信任也难以恢复。这对政府公信力是不利的,对涉事执法者也是不公平的。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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