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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禁止“妄议”中医大错特错?

DIANLIN2020 典林同学 2023-02-14


近日,北京市卫健委发布了《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其中第三十六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



第五十四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诋毁、污蔑中医药,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并不是医学专家,对中西医之争的认知从来没超出过知乎帖子的水平。但看完这则新闻,我的第一反应是惊讶,难以置信,因为抛开中西医之争的复杂性不谈,一个主管健康医疗事务的政府部门竟然在自己出台的行业规范性法规里包含了“言论管制”条款,这是有违常识的做法。这种做法不仅不利于中医的发展,最终还会损害中医的声誉,更会纵容行业内本已存在的不良倾向,有百害而无一利。


具体来说,其错有三。


其一,名誉权只适用于个人和法人组织,而不适用于一个既非个人也非法人组织的行业。所谓“诋毁、污蔑”之说一般涉及的是通过不实言论对个人的尊严和名誉或组织的声誉构成伤害的行为。显然,中医行业不是个人,也不是独立的法人组织,也就不可能像自然人或法人组织那样笼统地可以声称所谓人格或尊严受到“诋毁、污蔑”。如果说有人对某个特定的中医从业者或医药企业的指控不实对后者造成了伤害,那么应该由后者作为独立个人或法人组织对言论者提起名誉侵权诉讼,这是法律赋予公民和法人组织的权利。


但《条例》的做法却是政府公权力以越俎代庖的方式代表了整个中医药行业的所有从业者、企业、医疗机构来向潜在的行业“名誉”侵权者发出警告,这在法理上是说不通的。因为,如果这一规定付诸实施, 那么,出于公平起见,政府应当出台同样的法规来为每个行业做出此类规定。换言之,房地产、演艺界、制造业、餐饮行业、运输业、零售业,总之,你能想到的这个社会不可或缺的所有行业都应当有权利要求政府出台此类禁“诋毁”条款来维护自己的行业“声誉”。


由此可见,《条例》相关禁言条款之所以是站不住脚的,关键是法规的制订者没有意识到,一切立法的根本目的应该是捍卫公众利益,而不应当成为任何个人、组织或行业的私器。


其二,所谓“诋毁、污蔑”的标准是什么?又由谁来衡量?这种对公众批评意见的审查和判定过程是否有可能沦为被少数专家或行业利益代言人所垄断的一言堂?《法规》的出台者显然没有意识到对批评意见正确与否的判定是一个复杂的技术性过程,没有意识到这种少数人凌驾于公众意见之上的道德风险。


围绕中医本来来就存在诸多争论,许多争论尚未有定论。实际上,不仅是中医,关于西医,甚至严格来说,在一切现代科学知识的专门领域,都存在大量争论和不同意见,有的对立还十分尖锐,这本来是很正常的现象。因为如果没有争论,没有批评,也就不可能有知识的进步。连小学生都知道,如果不允许质疑牛顿,也就不可能有爱因斯坦。围绕中医的争论也是如此,只有允许批评,甚至是很尖锐的批评存在,才能促进中医科学自身的不断进步和完善。


而《条例》的做法却反其道而行之,利用公权力之手,立法者俨然以真理在握的姿态,用一个模棱两可的“诋毁、污蔑”和“寻衅滋事”的大帽子来对潜在的“批评”进行恐吓。显然,这种做法已经把中医药从可以被批评和争议的科学和专业知识范畴提升到了不容置疑的宗教神学的地位,这与宗教审判所以上帝之名将布鲁诺宣判为异端而施以火刑本质上无异。由此可见相关立法者的法治理念和现代意识淡薄到何种程度。


其三,一个行业的声誉是靠自身的行业自律、职业道德和服务品质来建立的,而不是靠公权力通过法规禁止所谓“诋毁、污蔑”来建立。国产牛奶行业的前车之鉴告诉我们,如果行业从业者自己不自尊、不自爱,不把公众的健康和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那么,即便是出台再多的行业法规或规范,甚至像眼前这部《条例》那样列入禁止批评条款,也无济于事,因为人们心中有杆秤。中医好不好,值得不值得信任,老百姓完全可以用自己的真实感受说话,并不需要谁以绝对真理的代言人自居来代替人们做出判断。


目前存在的关于中医的批评和争论,归根结底与中医科学和行业自身的建设和管理不完善有关,与行业中存在的诸多负面现象有关。不去加强行业自身的建设,遏制伤害公共利益的事件发生,却动用公权力和法规文件来禁止批评,这是缘木求鱼。对中医最好的保护,不是通过筑起铜墙铁壁的保护网,而是真正从公众利益出发,严厉打击不法行为,正本清源,制定并严格执行行业规范,通过行业自身的净化来赢得人心。


中医是中国人几千年来智慧的一部分,不仅不能丢,而且应该大力弘扬。没有人会反对这一点。但弘扬的方式不是把一切批评(哪怕是很不友好的批评或某些人眼里的“诋毁”)拒之门外,而是保护科学争论和公众批评,同时不断加强中医科学体系的完善,以科学理性的态度看待中医应有的价值和局限性,不吹不黑。


只有如此,才是真正的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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