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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范茶语】“快速的裁判乃不祥的继母”:对“一上午开68个庭”的一点评论

2017-08-01 鑫士铭沙龙


文/平法度



  近日,据新闻报道,林根志是罗湖区法院有名的“结案大户”,尤其是担任刑庭副庭长期间,不到三年半时间内共结案 2152 宗,约占所在庭室结案数的三分之一。他还创造了一个上午连开 68 个庭的纪录,实在是令人叹为观止!他所带领团队创造的“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集中宣判”的集约化刑事速裁模式,深受上级单位的高度评价,并广泛被借鉴、推广,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也专门指定罗湖区法院做了经验介绍。由于成绩卓著,近三年他个人两次被评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 2 次、个人二等功 1 次;他所带领的“刑事简易程序审判团队”,也连续两年获得了罗湖区法院“先进集体”的称号。

  向林法官个人的辛勤付出与高效工作致敬!

  但林法官所创造的集约化速裁模式是否应当被拔高为一种普适的审判理念并进而加以推广呢?窃以为,还当三思与斟酌。

  法谚有云:“快速的裁判乃不祥的继母。”(英:Hasty justice is step-mother of misfortune.日:性急な裁判は、不運の继母である。)已故著名民法学家郑玉波先生对该句法谚的解读是:“于今社会,为了几个特殊案件,认为法院审判,应速审速决,但此法谚则不以为然。将急速之裁判,比作不祥的继母。盖忙中有错,尤其刑事案件,有时判人死刑,不可草率。不惟如此,即民事案件,动辄关乎人之身份或财产,亦不可不谨慎将事,否则欲速则不达,有背正义可乎?”

  “法谚”乃法律智慧之凝结,个中道理,既有常识理性又有专业理性,不可不察。当今社会,诉讼爆炸,排队立案、叫号立案现象日趋严重,诉讼案件如不竭之泉,汩汩滔滔,涌向法院,已使一线法官们不堪重负。所以说,发明一种快速集约的办案方式,似乎在情理之中,又符合实践需要,何乐而不为呢?但我们永远都不能忘记,司法审判追求的是公正而非效率,而“公正”与“效率”又是一对此消彼长的反对范畴,效率提高了,司法公正的获得感就会降低。

  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工作的要求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以说,“公平正义”才是司法的基石,也是一切司法改革和司法创新的方向与不能突破的顶板;而对“效率”的追求,则等而次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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