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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说几句会被人骂的话

2017-12-21 烧伤超人阿宝 烧伤超人阿宝

今日,举国瞩目的江歌案尘埃落定,杀人犯被顶格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日本法律与中国不同,陈某的罪行放在中国,几乎肯定死刑无疑。但在日本,20年的刑期已经是难得的结果。这个结果,勉强可以告慰死者和死者家人了。


关于江歌案,我其实是打定主意闭嘴不说话的,因为在群情激愤的舆论场中,我说的话恐怕难免因为不合民意而被骂。


但是,实在忍不住还是想说几句话。


医疗这个行业,每天都面对这种极端情况,最能见识人性无常。


在这起案件中,很多人自信满满的说换我是谁我会怎么样怎么样。说实在话,我不怎么信。


我在《行医生涯三次流泪》里面,讲过一个故事:当一个患者生命垂危,他追随了几十年的老板和相濡以沫几十年的妻子,一开始是尽心尽力抢救,继而百般刁难医生试图放弃治疗,但最后当患者恢复,他们又重新恢复了感情深厚的原样。


这些事情,医生永远不会揭穿。医生永远不会告诉患者:在你生命垂危的时候,你最亲近的人试图放弃你。


因为,面对巨变,张皇失措乃至软弱自私,这都是正常的人类反应。易身而处,谁也未必做的更好。


我曾经接诊过一个车祸患者,是一个孩子。


肇事的车主和孩子家长,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体面人,对医生也都彬彬有礼。然而本来素质极高的两方,却硬是没法见面没法沟通。


肇事车主开始的态度是真诚的和积极的,反复表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但是孩子家长就是接受不了孩子要残疾的事实,肇事方来探望道歉,家长情绪总是非常激动,声泪俱下的痛骂肇事方。


后来,肇事方不再来了,态度越来越往回缩。最后只能是法院解决了。


作为医生,我一边竭尽全力的给孩子治疗,一边两边劝解。


对家长,我劝解说:我见过那么多车祸,这个算是挺好的了,谁也不愿意这样,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对肇事方,在她被家长骂哭以后,我也劝解说:人家孩子成这样了,骂你几句就忍忍吧。


我一直认为,对这种事,作为一个外人,要么劝和,要么不要参合。


当然,我的劝解最终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这两方谁对谁错?


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对错能说清的事情!


作为一个旁观者,我们根本无法做到感同身受。我们哪怕再为其遭遇悲伤难过,也无法体会遭遇这种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遭受这种重大打击后的心态。那种悲伤、愤怒、绝望,我们永远无法真正体会万一。


有些事情,一旦发生就无法挽回。


无法挽回就是无法挽回,接受不了也得想办法咬牙接受。但接受起来,何其难也!有些人,一辈子也接受不了。


作为家长,自己骨肉被人撞到残疾,能不怨恨?我们能要求她必须大度的原谅对方?


恐怕不能。


对另一方而言,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情,这种事情对他而言,同样是一次重大打击。作为伦理上亏输的一方,他除了悲伤悔恨,还要遭受良心和道德的煎熬。这种打击,这种压力,也是极其巨大甚至是足以令人崩溃的。


在精神面临崩溃之时,人会在内心深处本能的选择自我保护。逃避,退缩,自保,进而选择以冷漠为自己做一个防护罩。在自己试图释放的善意被对方拒绝的情况下,这种倾向尤为强烈。


这,也是正常的人性。


真的不要说换了自己会如何如何。


所有人都自信自己交通肇事以后会以最大的善意和忏悔的态度去悔罪去倾家荡产赔偿去任打任骂请求对方谅解。


作为医生,在现实中,这样的人我一个没碰到过。倒是最后闹到不共戴天的比比皆是。


尽管,很多人一开始这么尝试过。


这个不是对错,这个是人性。


这种事情怎么解决?怎么让双方从悲剧中摆脱出来?


没有办法。或者说,唯一的办法是时间。


在一个悲剧框架下,里面人人都是困兽,所做的事情不过都是人性的反应。所谓的大彻大悟所谓的放下解脱所谓的平和理性,无非是旁观者自以为是的矫情。


不是所有的悲剧都有办法抚平伤痕。有些伤痕,一辈子都无法抚平。而我们只能时间来减轻双方的痛苦。


而作为旁观者,最好不要去再制造伤痕和增加痛苦。


所以,对老年丧女的江歌母亲,我们应该送上自己的同情和哀悼。不要因为江歌母亲的一些言辞和做法去冷嘲热讽。


同时,我们也不要如此对待对刘鑫。


我不敢奢望两人尽释前嫌,无论多么不愿意看到,一个残酷的事实是:也许两人今后的人生中,这个心结再也无法化解。


这个心结,首先会永无休止的折磨自己,其次才是折磨对方。


很多时候,互相体谅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现实中根本做不到。


作为旁观者,劝解或者沉默就好。不要去呐喊助威,不要去人为的加剧对立和加深伤口。


剩下的,唯有交给时间去慢慢抚平。


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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