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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快报】院长亲自挂帅 案件历时五年终画句点

2016-11-09 高腾 张菁 江南法院新闻眼
“我们法院对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是坚决打击的,今天下午你们能达成和解协议,对于双方都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果。”11月9日下午,在江南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内,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振明亲自主办的一起执行案件得以和解。据了解,该案申请人为经营茶叶销售业务的企业,于2009年8月租赁了某仪器设备公司的厂房,用作存放茶叶的仓库。2010年12月,由于厂房内卫生间地漏溢水,污水将申请人公司存放的茶叶泡湿。作为承租方的某仪器设备公司立即请人检查维修。在施工检查维修过程中发现,所堵塞的排污管由申请人、被申请人广西某食品开发公司共用,该排污管道及下水道堵塞是造成茶叶被浸泡的直接原因。而从堵塞出疏通出的大量结块油污、茶叶渣及塑料袋等污物来看,被申请人广西某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对于茶叶遭浸泡应承担赔偿责任。2011年,该茶叶销售公司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终判决,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赔偿款4万余元。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其报告名下财产,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但其仍旧拒绝履行。今年9月,执行法官将该食品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带到法院,王某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当天履行1万元,余款在9月底前还清。约定的还款期限已过,被申请人没有履行义务,还和法院玩起失踪。11月9日一大早,执行法官将王某堵在家门口,“请”到法院后,执行法官继续做其思想工作,释法明理,但王某执意表示自己无钱履行,摆出一幅“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的无赖态度。
“对王某这样的顽固型‘老赖’,必须采取严厉措施,可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以惩戒其不履行生效裁决的违法行为。”林振明院长一声令下,决定对王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中午十一点,石国付副院长向王某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书。

一听法院动真格关他进拘留所,王某瞬间慌了神:“我能打个电话给家里人吗?我让他们赶紧筹钱过来。”电话那头,得知丈夫要被拘留的妻子李某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法官,请等一等,我马上筹钱过来,请不要拘留他!”下午一点,李某及家人怀揣4万元现金急忙赶到了江南区法院,在林振明院长的主持下,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林振明院长表示,江南区法院将以“第二次执行月”活动为契机,坚决打击“老赖”,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撰稿:高腾 张菁编辑:黄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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