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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信仰

2017-05-15 何巧钰 江南法院新闻眼

在江南区法院实习期间,我在一次庭审结束前听到当事人一句“我相信法律会还我一个清白”,这句话让我思考了许久。这或许是人们对于法律的一种信任,用我们法律人的话来说就是一种对法律的信仰。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曾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信仰意味着人们在工作、学习、生活的一切行为中,自觉或不自觉地从法律出发,以符合法律要求的方式来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遇到法律纠纷时自动地想到需要有法律的介入来解决问题。法律必须被信仰,无论现实多么残酷,仍然应该选择相信法律,以法律程序为平台,正视自己的权利,捍卫自己的权利。


信仰无需语言的表白,而是一个人活动所展示的存在方式。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偶能看到部分法律人热衷于对事件过程的猎奇解读,通过互联网“爆料”的方式对案件进行炒作,而不是通过诉讼程序公正和形式理性的方式解决纠纷。如果大家都不信仰法律,不遵守法的规则,不追求法的价值,这将会成为社会的灾难。最近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让我们更加坚定共产党人的信仰,作为法律人,同样也需要坚定法律的信仰。












可喜的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寻求法律解决问题,他们开始信仰法律。作为法律人就更应当保护和坚定他们这份信仰,让那些权利受到侵害的人看到法律带来的希望,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处理。信仰法律,提高素质,才能在功利和金钱的面前,不为所动,维护公平、正义。


编辑:黄昕如

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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