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每日要闻|怀柔区检察院制定《关于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的具体举措》
怀柔区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
每日要闻
为严格落实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切实做好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近日,怀柔区检察院出台《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的具体举措》(以下简称《具体举措》)。
《具体举措》结合《北京市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20条措施》《北京市检察机关关于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处理办法(试行)》和本院工作实际,列出17项具体措施。发挥政治督察、业务督察、综合督察“三督合一”作用,实行组织管理与意思自治相统一,对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的部门或人员处理以及执行“三个规定”结果运用作了明确的规定,给检察官贴上“护身符”,给检察权筑牢“防火墙”。《具体举措》明确“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实行专人、专办公室、专用电脑的管理方式。数据专管员严守检察工作纪律、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严格后台保密管理,遵守审批管理程序,最大限度的保护报告人员,切实解决如实记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人员的后顾之忧,切实将“严”的主基调贯彻到“三个规定”落实全过程。
编辑 | 陈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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