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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志怒撕《明日之子》说起,国内音乐版权维权到底有多难?

哎呀妞 哎呀音乐 2019-07-17


去年成功制造了爆红的毛不易的选秀节目《明日之子》,最近开始播出第二季。


在上周六第一期节目中,有选手翻唱了李志的歌曲《天空之城》。但是,这次翻唱并没有获得李志团队的授权。


今天一大早,李志在微博发表长文,称自己会向《明日之子》节目组索赔300万,法庭见,并且不接受其他建议。



事实上,即便是国内音乐版权维权大佬的李志,在维权这条道路上走得也丝毫不容易。


从李志的这次维权说起,我们来分析一下——为什么国内音乐版权维权这么难?


 节目组的侥幸心理:大不了找上门来再给钱 


综艺节目被歌曲原创者被告侵权,在近几年算不上新鲜。湖南卫视的《歌手》就经常被告,前有迪玛希翻唱《Opera2》引来维塔斯的抗议和律师函,后有张杰翻唱那英的《默》,被版权所有者高晓松挂上了微博。


《明日之子》节目组也不是第一次侵权翻唱李志的歌曲了。今年年初《明日之子》全国巡演,毛不易未经授权翻唱了李志的歌曲《关于郑州的记忆》,被李志团队多方抗议之后,毛不易在微博道了歉。


而第二季这位翻唱《天空之城》的选手,是毛不易的师弟,节目中清楚地指出:“他是毛不易推荐来参赛的。”



而李志在微博中指出:6月30日播放的《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经授权翻唱我的歌曲,7月1日一个叫“文静”的人发来邮件,表达了两点意思:1)刚刚找到我们的联系方式,没法提前得到授权;2)希望得到一系列眼花缭乱的授权。


哎呀妞给大家整理一下思路:


第一,《明日之子》节目组和李志有毛不易的纠纷在先,双方并不是没有过沟通。然而从年初到现在仅仅几个月,《明日之子》就说自己“没有联系方式,没法提前得到授权”。


第二,明明嘴上说着没法联系上,却在节目播出后仅仅2天内,媒体和听众开始纷纷声讨《明日之子》的时候,迅速发来了邮件,一开口就要一大堆授权,前几个月筹备节目的时候干嘛去了?



可见,从第一季到第二季,《明日之子》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尊重歌曲原创者的版权,只是在舆论压力下,迫不得已地补救节目的声誉而已。


“我先唱着,没人来闹,就相安无事;万一找上来了,大不了我再给你补钱。”


可悲的是,不只是《明日之子》,国内的音乐综艺普遍都有这种先斩后奏的侥幸心理。


 国内音乐版权现状:管理混乱 


国内的音乐版权管理,一个字:乱。甚至连李志都吃过因为管理混乱吃过哑巴亏。


今年央视春晚,潘长江和蔡明表演的小品《学车》,使用了李志的歌曲《你离开了南京,从此没有人和我说话》作为背景音乐。


春晚节目组并没有提前向李志要授权,连李志团队听到春晚里传来的歌曲,都觉得有点懵。



而后,央视作出回应:已和音著协签了协议,无需经过李志授权。



这一下搞得,一向对于维权不屈不挠的李志,也无计可施起来。



这个音著协,是个啥?官方说明是:


音著协全称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我国,大多数音乐人都是音著协的会员,大部分歌曲的版权也就交由他们打理,少部分版权归属大型唱片公司或独立音乐人自己运作。


但是问题在于,李志并不是音著协的会员,李志的歌曲版权向来由自己管理,并没有交给音著协。



音著协还上演过一场闹剧,在李志筹办自己的演唱会的时候,向李志本人索要歌曲的版权费。什么?自己唱自己的歌,还要交钱?


最后发现李志根本不归音著协管,悻悻然走了,尴尬!管理得这么混乱,收钱倒是挺积极。



李志为什么没有把自己的歌曲版权交给音著协?原因很简单,管理不规范,办事不靠谱——


第一,音著协对于使用歌曲版权的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收多少钱由音著协“自己说了算”。


第二,音著协很少主动为协会内的音乐人维权,且其收益核算存在漏洞。一些知名音乐人透露,一年拿到的版税仅在百元左右。


第三,加入音著协之后,所有的版权和著作权交易,从定价到使用都可以不经过创作者本身来执行。也就是说,如果有人使用了你的歌曲,你可能和李志一样,等全国观众都看了你才知道。


如此混乱的版权管理现状,让音乐人就像在音著协和无良使用者的夹缝中,艰难求生。



 “最讨厌你们这种只要一块钱的死文艺青年” 


本次李志向《明日之子》节目组总共索赔300万,100万是因为毛不易,100万是因为第二季的《天空之城》,还有100万是帮被《明日之子》侵权的其他音乐人要的。


(是的,这个节目组还疑似侵权了尧十三和树子等音乐人……)


有人说:“才300万,李志要钱要少了。”


事实上,李志以前维权要钱更少,经常只索赔一块钱,纯属争一口气。在这次讨伐《明日之子》的声明中,李志说明了自己的尴尬处境:我们害怕被舆论说是为了钱去维权。



有一次在杭州和某业内朋友聊天,他说:“最烦你们这种只会要1块钱精神损失费的死文艺青年”。


虽然当时面子上挂不住,但是想了一段时间,我觉得他说的很对:我们害怕被舆论说是为了钱去维权,从而忘了维权本身是对的,忘了维权的初衷是为了减少侵权。就是因为我们总是只要1块钱,所以不良企业在侵权方面几乎没有成本。对于多数商人来说,只有实实在在的罚钱,甚至罚到企业破产,才会让它对法律敬重。


——李志



所以李志后来起诉酷狗、酷我等平台时,都提出了法定范围内的最高赔偿金额。然而还是亏了。拿起诉酷狗举例,官司打了整整2年,耗费了大量的精力,最后胜诉的李志算了一下账,发现自己还倒贴了1616元。



一方面,歌曲使用方的侵权成本低得让人震惊。另一方面,连有自己的律师的李志都被长时间拉锯的官司耗尽精力,那么更多名气还小点的独立音乐人呢?在人力财力都欠缺的情况下,还要不要讨一个根本没有收益的维权?应该如何有效地为自己维权?


李志经纪人迟斌说:“我们的目的从来都不是跟某一家公司或某一个产品死磕,我们需要业内重视音乐人的付出,并且在想尽所有的办法创造一个模式,一个独立音乐人靠音乐也能生存的模式。”


 观众:漠视就是一种纵容 


因为管理不严,我国听众的版权意识一直不强,即使圈内有过几次闹得腥风血雨的维权事件,在很多人眼里也不过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而李志的维权反而常常得益于同样不屈不挠的歌迷们,每次发现歌曲被使用,都到微博私信李志,询问他是否已经授权。这次《明日之子》播出后,李志都还不知道这个节目开播,就已经收到了许多提醒。



反观毛不易的某些歌迷,其言论可以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嘲讽李志“把您的歌唱红了粉丝还来倒打一把”。



虽然毛不易唱李志《关于郑州的记忆》,错在主办方,不在毛不易。但歌迷对于李志维权的这幅嘲讽的嘴脸,实在令人愤怒。


歌迷既然享受着音乐人辛苦做出的作品,就应该正视版权问题。漠视侵权已经是一种纵容,还反嘲讽刺,说明你没有道德,没有廉耻之心。


总结:维权不易,自上而下,全都是障碍。这次我们站逼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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