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221”安全先锋在行动,2021“安全生产月”全面启动!
导 读
为响应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号召,深入贯彻“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要求,6月2日,中建八局山东区域2021年“安全生产月”暨“安康杯”竞赛活动在济南市中心医院(东院区)项目正式启动。
安全生产月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等十个部门共同作出决定,于1980年6月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今年的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山东省建设工会主席薛希法,山东省住建厅质安处一级调研员姜经文,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魏强,济南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院长苏国海,济南市中心医院院长助理韩凯,中建八局山东分局副局长宋疆增,一公司副总经理宁文忠,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刘文纳及八局各分公司代表参加。
▲活动现场
薛希法指出,要突出重点,进一步为企业安全生产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发动,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的参赛热情;要强化责任,进一步发挥安康杯竞赛的实效和作用。
▲山东省建设工会主席薛希法讲话
姜经文指出,要认清形势,全员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层层监督责任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山东省住建厅质安处一级调研员姜经文讲话
▲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魏强讲话
▲中建八局山东分局副局长宋疆增讲话
▲一公司副总经理宁文忠主持
姜经文宣布中建八局山东区域“安全生产月”暨“安康杯”竞赛正式启动,与会领导共同按下启动键。会上,公司代表宣读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济南市中心医院(东院区)项目代表宣读“勇立潮头,干在实处——勇做党员‘221’安全先锋岗倡议书”,表彰了月度“行为安全之星”,与会领导为工友代表发放防暑降温物品。
▲与会领导共同按下启动键
▲宣读“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宣读“安全先锋岗倡议书”
▲月度“行为安全之星”表彰
▲发放防暑降温物品
勇立潮头,干在实处
勇做党员“221”安全先锋岗倡议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公司党委发出“我是党员、我先表率、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倡议,总结为“221”:每月授1次安全讲课,每月做1次应急培训,每周开展1次违章纠偏,每周开展1次安全巡查,每日开展1次行为安全之星评选。
一是带头做“安全授课员”。党支部书记要带头每月授一堂安全课,让大家了解当前安全生产紧迫形势,走上讲台,争做“安全授课员”,形成“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是带头做“应急培训员”。要带头每月组织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敢于冲锋在前,主动到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一线去、到应急管理改革攻坚最需要的地方去,提升项目全体管理人员的应急抢险救援处置综合能力。
三是带头做“违章纠偏员”。要带头每周开展违章纠偏工作,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和“钉钉子”的实干精神,不断在违章纠偏工作中勇挑重担、锤炼本领,练就“宽肩膀”、铸造“硬脊梁”。
四是带头做“安全巡查员”。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带头每周开展项目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项目安全事故隐患,把整改落实到位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为项目、为公司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是带头做“安全观察员”。要带头每日开展“行为安全之星”活动评选,通过正向激励,开展每日、每月“行为安全之星”观察工作,推进“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理念转变。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中建八一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活动主题为“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活动内容共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01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活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走深走实。
开展“领导讲安全”活动,推动安全领导力建设。
开展“安全讲师大赛”活动,推动安全履职意识和能力提升。
#02
开展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开展“十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宣贯”活动,推进安全标准化管理。
开展“十项零容忍专项治理”活动,推进隐患源头治理。
开展“应急管理提升”活动,推进应急体系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03
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集中攻坚 ”
开展“三级例会提升”活动,强化安全监督质量。
开展“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开展“领导带班检查”活动,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04
开展安全文化品牌建设系列活动
开展“班前安全活动”质量提升活动。
开展“行为安全之星”品牌推广活动。
开展“安全对标学习”沟通交流活动。
济南市中心医院(东院区)
济南市中心医院(东院区)项目,总建筑面积35万㎡,建成后将成为山东省最大的国际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助力全市生物医药、医疗康养和科研机构资源整合,成为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标志性工程。
▲项目效果图
勇立潮头,干在实处
勇做党员“221”安全先锋岗
2021“安全生产月”全面启动
百年党史 · 日学日新
取消农业税
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从2006年起全面取消农业税,延续两千多年的农业税正式成为历史。农村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使农村税赋制度更加合理,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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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六型机关
责编:陈洪磊(见习)
校对:李贺雷
审核:齐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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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中建八一融媒体中心
素材来源:济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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