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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北京市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
文章来源|4月3日《人民日报》“政治”版
(记者彭波)记者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过近一年的改革运作,北京市三级检察院已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以往按司法环节划分的批捕、公诉、刑事执行等部门被优化整合,取而代之的是按照司法职能划分的侦查监督部、刑事审判监督部、经济犯罪检察部、轻罪案件检察部等新型专业检察部门。目前,北京市检察机关已初步形成司法办案、检察监督、综合业务、综合管理、检务保障等五类机构,改革后的内设机构将成为检察权运行的“专业平台”和业务监督、行政管理的“管理单元”,为组建办案组织、实行新的办案机制和办案模式奠定基础。
在内设机构改革中,北京检察机关坚持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适当分离、案件管理与案件办理适当分离、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与检察权适当分离的原则,将检力资源向办案一线倾斜。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部成立后,提出刑事抗诉件数同比增长近5倍;侦查监督部受理立案监督案件同比上升74.1%,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同比上升26.8%,受理监督撤案案件同比上升12.5%。
此外,在北京地区,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高科技等特殊领域和类型的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对此,北京检察院着力推进检察专业化建设,从组建专业化办案机构入手,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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