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发挥刑事诉讼中“两主”作用暨深入推进专业化建设试点工作部署会
图为北京市检察机关发挥刑事诉讼中“两主”作用暨深入推进专业化建设试点工作部署会现场
12月15日上午,北京市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发挥刑事诉讼中“两主”作用暨深入推进专业化建设试点工作部署会议。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高保京主持会议,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伟进行试点工作动员部署。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出席会议并讲话
敬大力指出
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发挥刑事诉讼中“两主”作用和深入推进专业化建设两项试点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等重要部署的生动实践,是市检察院近期部署推进的10项重大试点工作中的两项,也是适应“后改革期”阶段性特征、深入推进改革系统集成的重要举措。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围绕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审查、追诉职能,以“两主”和“三专”为抓手,对办案和诉讼职能进行科学部署、合理布局、优化配置,将两项试点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
敬大力强调
要适应改革叠加的形势任务,推动传统公诉工作实现“三转”。要认识到传统公诉工作已经脱胎换骨,用新的发展的眼光看待新形势、新问题;要继续坚持改革驱动发展,深入推动公诉工作转变观念 43 35495 43 15263 0 0 3711 0 0:00:09 0:00:04 0:00:05 3711转换模式、转型发展。重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公诉与刑事审判监督职能分离、机构分设。诉讼与监督有不同的履职要求、工作模式,必须适当分离、各自独立发展。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我们坚持诉讼职能与监督职能的适当分离,在公诉部门之外设立单独的刑事审判监督部门,扭转了审判监督弱化的局面。“合则两输、分则双赢”,这是改革实践给出的有力回答。
二是贯彻专业化要求,形成“四位一体”刑事检察新格局。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重点加强专业化建设,实行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专案专办、术业专攻。在第一次、第二次内设机构改革基础上推进第三轮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关系、优化调整,推动形成刑事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职务犯罪检察四位一体、分合有度的新格局。
三是体现“两主”作用,推动各项刑检工作精细化。检察机关必须要发挥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指控和证明犯罪中的主体作用,向前延伸引导侦查,传导庭审证明标准,提高侦查质量,进一步严密起诉审查,做好审前过滤,为法庭审判打好基础;同时提高出庭指控犯罪的能力,通过庭审中高质量的控辩对抗,确保法庭公正裁判。与之相适应,公诉工作划分为起诉审查、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三个阶段,形成公诉工作完整内涵。
四是树立“主场”意识,建设检察主场、发挥主场优势。按照市检察院党组提出的“四新”检察院建设思路,在“三专”中加上专业工具的设计,改变以往的“行走”角色,以我为主,在主场中展现主场优势。要建设符合“两主”要求的专门办案区,建设以检察官为基本单元的新型办公区,建设配套的新型管理监督设施和新型专业技术设施建设。
敬大力要求
要准确把握“两主”作用和“三专”建设的深刻内涵。“两主”作用和专业化建设,是检察机关司法诉讼职能的根本性要求。“两主”强调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功能定位,引领履职方向;“三专”是关于专业化建设的系统布局,在组织、技术、能力方面保障“两主”实现。二者既有区别,又联系紧密,试点任务也有不同程度的交叉,必须统筹安排、协同推进。
要探索构建充分发挥审前主导作用的工作体系。突出检察机关对诉讼进程、裁量处断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架构中更好地保障案件质量,维护公平正义。一要强化审查职能。依托审查职能强化对侦查活动的制约,加强对证据事实的把关过滤。要探索审查与出庭公诉合理分工制度,探索建立对各类证据形式审查把关的工作制度,尝试新型疑难案件所涉证据专业部门同步审查、驻看守所检察官核查询问讯问合法性等做法,形成更加健全有效的证据审查机制。二要强化对侦查活动的引导。要在突出以我为主的基础上,完善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把审判标准向侦查工作传导,推动引导侦查规范化、制度化。要完善补充侦查工作机制,注重加强自行补充侦查工作,更多掌握工作主动权。要健全检监衔接制约工作机制,促进形成惩治职务犯罪的工作合力。三要履行好起诉裁量权。要充分运用法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相对不起诉、未成年人案件附条件不起诉等检察裁量权,积极主动掌控诉讼进程,强化对前一阶段诉讼活动的制约。要进一步完善公诉政策,统一司法标准,确保案件处理做到司法均衡和公平公正。要探索诉讼协商工作制度,让律师充分参与案件办理,促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四要完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要根据速裁案件、认罪认罚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案案件等不同类型案件的办案特点,进一步完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通过集约化办理、简化程序、加强规范化建设、创新制度机制等方式,建立起适应公诉工作实际、更加务实管用的诉讼制度体系。
要探索构建充分发挥指控和证明犯罪主体作用的工作体系。指控和证明犯罪是检察机关区别于其他司法、行政机关的标志性职能。要将发挥指控和证明犯罪的主体作用作为重中之重,以此为基点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提升业务能力。一要围绕指控和证明犯罪的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创新。要围绕如何出庭指控、如何举证示证、如何对抗辩论、如何教育转化等内容,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使得各项工作更加有利于查明事实、证明犯罪、适用法律、保障人权、提高效率。要加大证人出庭工作力度,创新方式方法、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提高出庭作证率,强化指控效果。二要围绕指控和证明犯罪的配套保障健全制度机制。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完善出庭工作信息化支撑平台、出庭能力培养平台,让信息技术促进主体作用更好发挥。要完善文书说理、量刑建议、庭前会议等制度机制,建立完善庭审及时会商制度,更好地服务出庭工作。要积极探索附带诉讼工作制度,建立公诉参与公益诉讼工作制度,以适应服务保障首都建设发展。
要探索构建“三位一体”专业化建设的工作体系。专业化建设是“后改革期”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使命的根本保障。要在前期改革试点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专业化建设做深做细。一要进一步完善专业化工作格局。要从职权职能、机构人员、制度机制等层面进一步切分、整合、优化,实现精细化分工,高质效运转。要进一步完善刑事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职务犯罪检察“四位一体”刑事检察工作新格局,整合检察机关专业化办案力量,建立符合北京特色的专业化发展模式。二要进一步完善专业化工作机制。要善于借用外脑辅助检察工作,健全完善专家咨询支持体系,建立同专业管理部门、经营单位协作配合机制,借助外力补齐检察机关相关领域的知识、技术和能力短板。要健全完善适应专业化建设的案件管理和管辖机制,探索特定案件集中管辖和指定管辖制度。要完善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机制,在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中发挥专业化优势。三要进一步完善专业化科技保障。依托北京检察科技信息研究基地,立足专业化建设实际需求,加快科技信息资源整合利用、科技信息手段综合开发、科技信息平台研究应用步伐,使得现代科技全方位、多层次支撑专业化建设。要建立专业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完善专业设施、装备和系统,为检察官专业化办案提供科技信息支持。四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要加强专业和专门人才工作,广泛培养、吸纳、使用各行业、各领域的人才,更好地满足专业化办案需求。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业培训,促进提升专业素能。要加强检察专业理论研究,借助检察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检察学研究会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等研究平台,实现专业办案和专业研究良性互动,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高保京主持会议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伟作动员部署
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伟结合《关于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两主”作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三位一体”检察专业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两项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图为北京市检察机关发挥刑事诉讼中“两主”作用暨深入推进专业化建设试点工作部署会各分会场
会议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部、经济犯罪检察部、公诉部、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分院、区院、铁检基层院、清河院检察长,刑事执行检察院负责人,各分院、区院分管经济犯罪检察、公诉、未成年人检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副检察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各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公诉部、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及各专业化刑事检察办案部门全体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
知多一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作用,北京市检察院以“两主”和“三专”为抓手,对办案和诉讼职能进行科学部署、合理布局、优化配置,研究制定了《关于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两主”作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两主”方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深入“三位一体”检察专业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专业化方案》)。
《“两主”方案》确定在全市各级院公诉部、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部、经济犯罪检察部、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等内设机构开展试点工作,按照检察机关“监督、审查、追诉”三项基本职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围绕庭审实质化,试行审查起诉、起诉裁量、出庭公诉工作新模式,形成设计科学合理、衔接稳妥有序、运行规范高效的刑事检察“两主”作用新体系,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各项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两主”方案》明确了发挥检察机关“两主”作用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即实现转变观念、转换模式、转型发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坚持客观公正把握起诉裁量原则;把握公诉三个阶段的不同特点;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基本遵循;坚持各项改革紧密结合原则。
《“两主”方案》要求,要发挥检察机关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完善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制度,建立审查把关工作制度,完善繁简分流工作制度,探索诉讼协商工作制度,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立政策把控运用制度,正确履行起诉裁量权,探索审查与出庭公诉合理分工制度,完善补充侦查工作机制,健全检监衔接制约工作机制。要发挥检察机关指控和证明犯罪的主体作用,完善文书说理工作机制,完善量刑建议工作制度,建立专业出庭工作制度,建立指控有据工作体系,完善庭审及时会商制度,完善举证示证工作制度,加大证人出庭工作力度,构建辩论有力的出庭公诉模式,深化出庭系统运用机制,探索附带诉讼工作制度。
《专业化方案》确定在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专业平台、专业工具、专业素质“三位一体”检察专业化建设,借助首都人才和科技资源优势,打造“高精尖”的办案团队和立得住、叫得响的检察专家;适应现代科技革命对检察工作模式的影响,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管理模式,打造功能强大、设备高端、应用高效的专业办案设施和系统;全面提高专业化办案水平,创新建立符合北京特色的专业化发展模式。
《专业化方案》要求,深入推进“三位一体”检察专业化建设,要探索形成检察专业化工作新格局,打造专业化检察办案团队,健全完善专家咨询支持体系,建立同专业管理部门、经营单位协作配合机制,整合检察机关专业化办案力量,建立专业信息平台和数据库,探索特定案件集中管辖和指定管辖制度,完善专业设施、装备和系统,加强专业和专门人才工作,加大专业培训工作力度,积极参与专业化社会治理活动,加强检察专业理论研究。
(总第65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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