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我市出台相关政策,柳州市区户口首次购房一次性补贴10000元。近日,我市又出台新政,不仅不再限制是否为柳州市区户口,补贴金额也提升到最高补贴20000元。
具体怎么回事?
原来,近日我市出台《柳州市推行货币化安置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暂行办法》,关于购房补贴、租赁补贴、购房券这些大家关心的事,《暂行办法》如何规定的?跟着发布君来看看吧!
☞一☜
购房补贴1万变2万
《暂行办法》中的《柳州市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指出,这是用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限价商品房住房(以下统称“商品住房”)的补助资金,每平方米补贴200元,每套最高不超过2万元。
01
哪些人可以申请
(一)非柳州市市区城市户籍的农民工和来柳务工人员等新市民,在我市市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所购住房为家庭唯一产权住房的;
(二)我市城市户籍的无产权住房家庭、个人,在市区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
注意:购买保障性住房、回迁安置房、二手住房的,机构或单位购房的,已享受过其他购房补贴的,不能领取该补贴。
02
具体办理流程
(一)申请:
购房人向柳州市房产交易所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 《柳州市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书中应完整填写用于申领购房补贴的有效银行卡号或者储蓄账号。
2. 申请人提供以下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2)契税完税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购房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5)房屋档案证明;
(6)关于个人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7)银行卡或者存折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受理:
柳州市房产交易所设立专门受理窗口,申请材料一定得齐全。
(三)审核:
柳州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初审并对申领补贴的商品房注明为“购房补贴购房”,然后报市住建委和市财政局审核。
(四)发放:
通过审核后由市财政局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发放,购房补贴直接发放到卡号或者储蓄账号,不发现金。
(五)归档:
市住建委和市财政局按规定完成档案资料造册归档。
注意:
已领取购房补贴的购房人如需办理商品房合同网备撤销手续的,应先办理购房补贴资金全额退回手续,将购房补贴资金退回。
03
与6月份出台的政策的区别
6月22日,市住建委、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资金申报领取和退补操作流程》,柳州市区户口首次购房可补贴10000元。
那本次新政与6月份的有什么区别?▼▼▼
☞二☜我市调整房屋租赁补贴发放上下限标准最高为每月900元
对象:
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本市中低收入家庭及非柳州市户籍来柳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农民及市引进人才等新市民。
补贴金额:
补贴面积按每人15平方米予以补贴,低保家庭按12元/平方米发放,其他满足条件的家庭按10元/平方米发放,上述补贴发放上限为900元/月,单身申请人补贴按二人标准计算。
发放程序:
合条件的轮候家庭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公租房申请程序向实际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经过审核、公示等环节,市住建委凭其提供的房屋租赁备案手续将补贴直接支付给申请人。
☞三☜不得拒绝或阻挠购房者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 除此之外
除此之外
还有哪些值得注意的?
(一)鼓励房屋被征收人使用购房券自主购买安置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除按现行政策标准继续执行外,另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40%给予购房补贴(列入项目征拆成本),购房补贴以购房券形式发放。(注意购房券使用时效:购房券使用人需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6个月内使用购房券。超过6个月期限未选购房屋的,特殊情况下可)
(二)积极探索尝试政府购买商品房用于解决征收安置的新途径。
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由城区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统一集中购买区位、价格、户型、配套设施适宜的商品住房用于安置被征收人。原则上,房屋购买价格上限不得高于所在区域内周边同类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
(三)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
其中提到一条值得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或现售商品住房,不得拒绝或阻挠购房者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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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日报记者 侯静雯 荣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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