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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铲屎官”们注意!这种行为柳州首开罚单,已有人被罚50元

柳州发布 2020-09-21




文明养狗

在出门遛狗时

不仅要牵好绳子

及时清理狗粪也很重要

否则就会花钱“擦屁股”


9月4日,在滨江西路和滨江东路,两名“铲屎官”因没有清理狗粪,污染了城市道路,被城管执法人员处以50元罚款。这也是柳州城管部门对此类不文明遛狗现象首次开出罚单。


9月4日17时许,城中区城管执法人员在滨江西路开展市容巡查,在巡查到红光大桥底时,发现一只黄色的大型宠物狗正蹲在人行道上随地便溺,“铲屎官”并没有采取清理措施,而是若无其事般继续遛狗


执法人员一边取证,一边叫住当事“铲屎官”。而看到城管执法人员,当事“铲屎官”一脸茫然,“有什么事,我的狗牵了绳子呀”。执法人员告诉他,出门遛狗,除了牵好绳子,对宠物狗的排泄物也要负责清理。“我没有带清理工具,清不了。”该“铲屎官”表示,道路上的垃圾会有环卫工人清理,所以出来遛狗,只是牵了绳子,从没有“铲屎”的习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的相关条例,未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产生的排泄物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清除,处50元罚款。最后,这名“铲屎官”被依法处以50元行政罚款






无独有偶,在滨江东路的人行道上,一名“铲屎官”因没有清理宠物狗的排泄物,同样被城管执法人员罚款50元。


在接受处罚后,该名“铲屎官” 表示,罚款金额虽然不多,但教训深刻,今后将养成自觉清理的习惯。



在当天的行动中,执法人员还在滨江东路、滨江西路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劝导市民遛狗拴好牵引绳,并及时清理爱犬的排泄物,爱护环境,做到文明养犬。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养犬,城中区城管部门将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遛狗不牵绳、犬粪不清理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查处。对巡查中发现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拒不改正的当事人进行罚款。 


来源/柳州1号 记者 张捷 通讯员 邓湖广

编辑/叶宇 审核/李华

柳州发布综合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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