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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档可增加工龄调整养老金?柳州市社保中心回应了

柳州发布 2020-09-21

近日,一则内容为“退休人员持身份证到社保中心查档即可增加工龄调整养老金”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中转发传播,导致许多退休人员到社保大厅查档。针对以上说法,市社保中心辟谣:这是假的!退休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工龄)在退休办理审批手续时已确认,不存在重新查档又可额外增加缴费年限的情况。



市社保中心负责人介绍,实际上许多前来查档的退休人员担心的是:在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自己未能享受到“不足1年按1年计”的养老金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政策。


其实不必担心,在2017年至2020年的养老金调整文件已规定:调整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即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但不含折算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即每满一年(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XX元。



为保障退休人员能按调资政策享受待遇,并避免退休同志往返跑,柳州市社保中心已通过对系统内数据的筛选比对,统一核对退休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
目前,统一核对及调整的工作主要针对柳州市的企业退休人员:经系统统一筛选核对,2006年1月(含)以后退休的人员,在办理退休时缴费年限已按规定计算到月,不存在待遇调整时“不足1年按1年计”不得享受的情形;2006年1月以前退休的人员,仅有一部分人员符合“调整养老金时缴费年限未计算到月”的情况,目前该部分人员的缴费年限核对工作大部分已完成。另外,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对本人养老金调整有异议的,将由单位与社保中心进行核对,中区属单位退休人员对本人养老金与养老金调整有异议的,请与待遇发放机构联系,核实有关情况。
数据核对完成后将对未足额享受按缴费年限增资的人员统一进行调整,并不需要每个退休人员一一前往查档登记。本次调整发放工作将在核对工作完成后统一进行。

来源/柳州1号APP 记者 冼冰 通讯员 韦山山

编辑/叶宇 校对/陈海军 审核/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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