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每平方米3500元?柳州这家公司涉嫌诈骗1亿多元!董事长受审
每平方米只要3500元
比市场价低太多
碰上这么便宜的房子
你信不信,会不会买?
在柳工作的孟女士就信了,并向柳州市商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润公司”)支付26.5万元首付款购买一套如此便宜的房子。然而,到了约定交房期限,商润公司却大门紧闭,人也失踪了。这时,孟女士才如梦初醒:“上当了!”
事实上,像孟女士这样上当的购房者有很多,他们都被商润公司编造的“便宜回迁房”套路给诱惑了。不仅如此,柳州市国润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润公司”)也通过同样的套路诱惑了不少人。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者系同一人——王某文。
24日,58岁的王某文被指控犯合同诈骗罪在鱼峰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同时,商润公司、国润公司也被指控涉嫌单位犯罪受审,两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出庭应诉。
经司法鉴定,2012年3月12日至2017年11月23日期间,商润公司累计收入购房款金额达219892649.8元(2.19亿多元),其中有613份合同共计140460410.8元(1.4亿多元)无房交付,至2017年11月29日已退还房款金额共计53425034元,尚有87035376.8元未予以退还。而国润公司则在2017年5月28日至10月6日期间累计收入购房款金额26342883.96元,所签订的162份合同全部无房交付,至2017年9月9日已退还房款金额共计398424元,尚有25944459.96元未予退还。
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商润公司、国润公司在王某文的实际控制管理下,通过上述方式与义某、刘某等15名被害人签订合同,非法占有他们交付的购房款共计197.52万多元。
已关门的商润公司(资料图)
2017年12月15日凌晨1时许,王某文在南宁市江南区某酒店内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表示,被告单位商润公司、国润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王某文系对被告单位合同诈骗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被告人王某文辩称他和两家被告公司都没有诈骗行为,这其中有一些误会。被告单位商润公司、国润公司的诉讼代表人魏某(商润公司办公室主任)、王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但辩称其不具体负责公司业务事项,有些情况不大清楚。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全媒体记者 付华周 余琦 实习生 叶维佶
编辑/叶宇 校对/刘慧 审核/彭冰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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