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发文!校外培训班不得在节假日、双休、寒暑假补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
发布君为大家整理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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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
1.学校要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
5.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6.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7.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
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
8.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18.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
19.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2.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4.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25.各地要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依据不同科目特点,完善考试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
26.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
强化配套治理
29.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扎实做好试点探索
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课余时间向学生提供兴趣类课后服务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 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 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来源/新闻联播
编辑/李昕祺 审核/宿富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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