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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广西农村这些人可得补助,最多2.65万元!
7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该厅日前下发的2021年度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2021年度我区将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等6类群体纳入改造保障对象,将完成10448户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计划总投资约8.36亿元。方案要求,今年全区所有农村危房改造将在11月基本竣工,12月实施项目验收。
同等条件下,对孤儿、残疾人家庭、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诚信计生家庭、无房户、复员军人(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下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退役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家庭等予以优先安排。 危房改造保障对象如何认定?
方案明确,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以及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建房选址上,农村危房改造要避开已知的地质灾害危险区、隐患点、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区,以及其他不适宜建房的场地。全区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将为农户对改造后房屋的日常维护与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补助标准:符合条件家庭每户最多补助2.65万元
自治区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治区制定基本补助标准,户均补助标准为: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其他脱贫户2.65万元/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低收入家庭)以及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未达抗震标准农户的抗震改造等,1.5万元/户。各地根据自治区的补助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补助标准。 该负责人称,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保障对象可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异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严格按照“一卡(折)通”渠道,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户(集中统建的除外)。
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南国早报、930老友记
编辑/陈静 审核/陈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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