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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高校、街道等举办公办园!儿童权利这样保障

柳州发布 2022-11-26

儿童福利事业关系到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随着“十四五”规划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颁布实施,儿童福利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国家层面的相关重大举措陆续出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完善公益普惠儿童福利体系”,作为推进儿童权利保障友好的重要方向。


《指导意见》明确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从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5个方面提出24条重点举措,围绕托育、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人身安全、福利保障、交通出行、城市空间、社会环境等领域提出不少具有含金量的具体措施。



10月15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贺连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副司长汪科、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一级巡视员姜瑾、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李婉丽、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司副司长沈海屏出席发布会,介绍《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及进一步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有关工作,并就儿童友好理念、《指导意见》与《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关系、学前教育普及、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特殊儿童群体权利保障、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儿童医疗服务优化、“一带一路”儿童友好城市联盟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答记者问

新华社中经社记者:

《指导意见》提出了儿童友好这一新的理念,请问欧司长,如何理解“儿童友好”理念的内涵?


    | 欧晓理:


《指导意见》提出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把儿童友好的理念向全社会推广,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儿童友好要求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主要是把握好“5个友好”维度。


一是社会政策友好,就是要在制定公共政策、配置公共资源、规划城市建设中,坚持儿童优先、体现儿童视角、注重儿童参与。


二是公共服务友好,就是要立足儿童成长发展实际需求,健全完善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普惠共享、优质均衡。


三是权利保障友好,就是要关爱保护特殊困难儿童群体,构建适度普惠儿童福利体系,织密兜牢儿童社会保障网。


四是成长空间友好,就是要让城市空间适应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做到安全、便利、亲近自然,为儿童成长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五是发展环境友好,就是要聚焦儿童日常学习生活等场景,塑造健康文明向上的社会人文环境。


 瞭望周刊社记者:

《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提高普及普惠水平,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补齐资源短板”,随着“三孩”政策的实施,一些城市依然会面临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产生新的“入园难”,请问教育部姜司长,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 姜瑾:


学前教育是儿童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也是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2010年以来,连续下发了两个重大文件,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做了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明确了公益普惠的基本发展方向。各地以县为单位连续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了一系列工程项目,多渠道扩大普惠性资源,十年来,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快速提升。到2020年,全国幼儿园总数达到29.2万所,在园幼儿达到4818.3万人,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4.7%,顺利实现了“十三五”的规划目标。


由于基础薄弱、欠账较多,总体看学前教育资源总量还不足,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人口的快速流动和城镇化推进,一些城市普惠性资源不足、布局不合理、幼儿园“大班额”等问题还会更加突出,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持续地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来逐步进行化解。


目前,教育部正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研究制订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推动各地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巩固普惠成果,补齐学前教育资源短板,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高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质量。在增加城市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方面,要着重解决好几个问题:


一是完善幼儿园规划布局。推动各地以区县为单位来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按照《指导意见》提出的“公共事业优先规划、公共资源优先配置、公共服务优先保障”,切实把幼儿园建设纳入城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保幼儿园科学规划,布局合理。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及时修订和调整城市居住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努力满足就近入园需求。


二是建设和管理好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推动各地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老城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都要按照标准配套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移交当地政府,确保提供普惠性服务。


三是继续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十四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实施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和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继续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扩大资源,各地实施的幼儿园建设项目,将继续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高校、军队、街道举办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努力满足家长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要。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举措,努力解决好城市人口增长和流动带来的入园需求,做到有园上、上得起、就近方便。


中国社会报社记者:

我们关注到,在儿童权利保障方面,《指导意见》重点提到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的保障,这些都是民政部门的传统服务对象。请问民政部李司长,下一步结合儿童友好城市创建有什么工作举措


 | 李婉丽: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以及其他困境儿童等的生活情况时常牵动着大家的心,是需要党和政府给予特殊关爱、兜底保障的最弱势群体。建设儿童友好城市,保障好这些特殊儿童群体的权利,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最基础、最重要的一个“友好”,关系到每个孩子切身权益。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有效保障了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今年4月,国务院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部,承担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牵头职责。下一步,我们将凝聚民政力量、发挥民政优势,会同各地各部门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指导各地民政部门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推进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动态增长机制,加强对困难家庭的重病、残疾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和专项救助,提升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实现优化提质,造福孤残儿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完善公益普惠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将更多儿童纳入制度保障范围,享受政策福利。


二是健全儿童保护工作网络。加强市、县两级未保机构、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机构能力建设,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这支基层工作队伍,织密织牢儿童的“保护网”。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途径,支持慈善组织围绕关爱儿童设立慈善项目,凝聚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合力。


三是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在做好日常的定期探访、动态管理等关爱服务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责任落实的督促指导,建立风险排查和干预机制,加强心理健康关爱和法治教育宣传,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温暖成长环境。


四是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发挥协调机制办公室作用,逐步健全与本地相适应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制度体系。大力推进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创建,补足增强权利保障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加快形成全国未成人保护示范创建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相得益彰、互促互进的良好格局。


真诚希望社会各界对特殊儿童群体多一份关注、多一份关爱,让友好之花在每一个角落尽情绽放,让每一个孩子在友好家园中健康茁壮成长。



中宏网记者:

我们看到《指导意见》中提出,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要优化儿童公共服务。请问卫健委沈司长,在优化儿童医疗服务、促进儿童健康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有哪些打算?


 | 沈海屏:


儿童健康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民族未来。国家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儿童健康,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儿童健康事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得到加强。持续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贯彻落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不断提升儿童健康服务能力。目前,全国共有妇幼保健机构3052家,儿童医院151家,儿科医师有15.9万人,儿科医师数量比2015年增加34.1%。从事儿童健康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数量有了明显增加。


二是儿童健康服务更加公平可及。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强化危重新生儿转诊和救治服务,降低婴儿死亡率。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扩展到全国所有县(市、区),落实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等关键阶段出生缺陷防治措施。为儿童提供生长监测、营养指导、发育评估、眼保健等儿童保健服务。落实儿童常规免疫、提高接种率。全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92.9%、94.3%。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维持在90%以上。


三是全力做好儿童新冠肺炎防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周密部署儿童健康保障。动态监测儿童疫情发生发展,加强儿童病患定点救治,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不断完善儿童诊疗建议,纳入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及时向全球分享。


经过不懈努力,我国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全国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至5.4‰、7.5‰。6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降至7%以下,低体重率降至5%以下。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从干预前的34.8%下降至2020年的3.6%,先天梅毒报告病例数下降幅度超过70%,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感染率下降至1%以下,摘掉了乙肝大国的帽子。我国儿童健康核心指标持续向好,优于全球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儿童优先,推进儿童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以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儿科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综合医院和相关科研教学单位为支撑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儿科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上下贯通,实现儿童大病不出省,一般病不出县,头疼脑热在乡镇社区解决。


二是持续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重大疾病防治。以贫血、肥胖、视力不良、孤独症、听力障碍等儿童健康主要问题为重点,推广适宜技术,落实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控策略。做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建立多部门联动的防治机制。加强儿童重大传染病、新发传染病防治。完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病和罕见病诊疗体系,加强医疗救治服务。


三是以信息化手段方便儿童看病就医。加强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儿童健康信息互联共享。开展线上儿童健康评估和指导,推进预约诊疗、诊间结算、移动支付、检验检查结果线上推送与查询等智慧服务,提高就医体验。推进远程会诊、线上转诊,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方便儿童看病就医。


四是探索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我们将按照《指导意见》精神,以环境符合儿童心理特点,设施符合儿童生理需求,建筑符合儿童安全要求,医疗保健服务更加优质高效为重点,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建设儿童友好医院,为儿童提供有情感、有温度、有人文的的医疗保健服务。




一图读懂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

编辑/陈静 校对/董颖佩 审核/黄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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