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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升有降!广西收费公路价格将迎新一轮调整

柳州发布 2022-11-26


2020年1月1日,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部取消,同时全国收费公路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目前,《广西收费公路货车计费方式调整按车(轴)型收费方案》2年暂行期即将结束。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将依照程序核定新的全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货车收费标准。今天这三家单位联合召开了新闻通气会,通报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价格听证方案。 


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介绍,自2020年起,全国收费公路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以来,针对广西的现行收费方案2年暂行期存在的“收费标准与投资运营成本不匹配”“ETC使用率不高”“收费标准结构不合理”以及“涉及收费政策文件较多”等问题,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了高速公路成本监审工作,并会同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制定了《广西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车(轴)型收费价格听证方案》。


方案特点

①收费标准与收费公路建设、运营成本相适应;

②根据不同路段的投资和运营成本,实行不同车道规模差别定价,体现“优质优价”;

③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推广应用;

④促进投资、兼顾公平;有升有降、结构调整。


主要内容

客车方面:四车道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保持不变,六车道高速公路较四车道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桥隧收费标准保持不变。


货车方面:货车基本收费标准为四车道高速公路1-6类货车分别为0.5元/车公里、0.89元/车公里、1.49元/车公里、1.89元/车公里、2.19元/车公里、2.36元/车公里;六车道高速公路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货车桥隧收费标准为:四车道高速公路1-6类货车分别为0.6元/车公里、1.13元/车公里、1.86元/车公里、2.36元/车公里、2.73元/车公里、2.95元/车公里;六车道高速公路上浮5%,八车道及以上高速公路上浮10%。


机场高速公路及一级收费公路保持现行收费标准不变。



此外,新的收费价格听证方案将2至5类货车收费价格进行了下调,道路和桥隧收费标准较现行收费标准分别有35%-5.6%和33.9%-5.9%两个区间的下调。


享受到实惠的前提是司机们得给爱车安装ETC


▷对合法装载的1类ETC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实行7.6折优惠

▷2至5类ETC货车通行费实行8.1折优惠

▷6类ETC货车通行费实行9.2折优惠

对于尚未办理ETC的车辆,将按基本费率收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编辑/陈静 校对/刘慧 审核/黄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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