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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人注意了!机动车右转不礼让行人也是违法行为!
不少行人通过斑马线时
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人行信号灯绿灯亮起时
仍会有一些右转车辆不但不停车让行
甚至还与行人擦身而过
非常危险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款之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斑马线上,唯有有序礼让,通行才能更加从容,交通文明才能得以传递和提升。希望各位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叶宇 校对/刘慧 审核/黄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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