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国家要出手了!快递不送货上门,最高可罚3万!

柳州发布 2022-11-26


快乐“买买买”

犯愁“收收收”

快递送货上门咋这么难?


“快递不能上门”

引发的纠纷事件越来越多

对于这样的现象

网友们颇有微词



虽然这样的行为引发许多网购者不满

但有些快递小哥为了省时省力

仍然我行我素、“屡教不改”

让人颇为无奈



针对快递行业中的一些现象

国家要出手了!

1月7日,国家邮政局发布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

公开向单位、个人征求意见



01
征求意见稿提到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在快递服务方面,征求意见稿还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应当告知收件人有权当面验收快件,由收件人查看快件外观。快递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收件人可以当面查看内件物品的外观或者拒收快件。

征求意见稿对快递隐私保护也提出了要求。其中提到,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快递运单(含电子运单)制作、使用、保管、销毁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保护快递运单信息安全,不得完整显示自然人身份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倒卖快递运单。

资料图


02
如果违反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 

征求意见稿第六十六条指出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

在分拣作业时,抛扔快件、踩踏快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的;

2

未经用户同意以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或者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

3

未按照与用户约定的收件地址投递快件的;

4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可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邮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若有新规出台
不知能否改变快递业的乱象
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来源/中国新闻网、新闻坊、长沙晚报
编辑/李昕祺 吴玉敏(实习) 校对/刘慧 审核/黄志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新闻爆料电话:18977221234;推广合作联系方式:19107720288(微信同号)

推荐阅读







最新进展!事关柳州这些老旧小区改造、安置房建设!还有一批项目开工


广西唯一!柳州获批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1传43,西安出现超级传播者!1天20例确诊,天津今起全员核酸检测!



“在看”我吗?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