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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开始为领导干部戴上“紧箍”,重点聚焦这个风险点

微姐 柳州发布 2023-05-21

4月8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委获悉,《柳州市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试行)》(简称《制度》)已经市委同意,于日前印发施行。《制度》聚焦工程建设项目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将为领导干部廉洁用权戴上“紧箍”,为插手干预立起“挡箭牌”,为违规违纪筑起“防火墙”,防止领导干部“打招呼”行为。


《制度》明确领导干部是指在全市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副科级(相当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或相应职级的干部。工程建设项目是指由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或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聚焦关键环节,全程监督防范。《制度》围绕“报告什么”,列举了“违规插手干预行为”的十种主要情形,

具体包括:

工程建设项目决策


招投标活动和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


矿业权审批和出让


城乡规划管理活动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


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


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


其他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

“怎么报告?”“不报告怎么办?”《规定》 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不得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并按照要求签订有关承诺书,纳入个人廉政档案;领导干部存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行为的,被插手干预人(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全市各级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抵制,并及时填写《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报告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于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制度》还规定了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后果,明确领导授意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同时追究其责任。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自去年7月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试点工作以来,取得较好的效果,严肃查处了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收受贿赂等一批典型案件。《制度》的出台,将进一步巩固试点工作成果,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廉洁程度提升,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推进清廉柳州建设。



来源/全媒体记者 李俊

编辑/陈静 校对/刘慧 审核/宿富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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