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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痛!柳州一摊主被罚3万元!这种东西卖不得
近日,柳江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柳江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拉堡镇等部门对柳江辖区市场及市场周边进行检查。
在柳江区拉堡镇金竺市场周边肉摊,执法人员发现一家猪肉店的待销猪肉上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讫印章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讫印章,当事人现场也未能出示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销售的未按规定进行检疫和未经检验的生猪肉采取强制扣押措施并立案调查。
涉案猪肉上没有合格印章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执法人员没收当事人违法经营被扣押的猪肉32.1斤、刀具4把,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326.85元,并处罚款30000元人民币,罚没款合计人民币30326.85元。
编辑/叶宇 校对/刘慧 席茂钧(见习) 审核/宿富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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