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这些费用,可缓缴!

柳州发布 2024-03-19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

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22年第29号


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二、《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包括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14项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


三、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切实落实缓缴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特此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9月28日


“柳州1号”视频号今日关注↑↑↑
不要抓!不要摸!
马鹿山大草坪现非洲大蜗牛
来源/财政部官网、长江云、湖北日报编辑/李昕祺 校对/刘慧 万心悦(见习) 审核/林雄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新闻爆料电话:18977221234;推广合作联系方式:13877213344(微信同号)
推荐阅读





在央视刷屏还不够!你们猜,这个假期柳州来了多少人?


今天15时22分,柳州正式进入…新一轮冷空气即将抵达!出门穿暖!


截至10月7日24时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在看”我吗?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