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拍摄怎么办?|基层法官办案手册(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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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中遇到拍摄怎么办?
一、及时告知,说明不能拍摄的原因,使其主动停止拍摄。
二、使用法言法语,依法告知拍摄人的权利与义务,并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对方不听劝阻,肆意而为,应给予警告,尽量避免发生冲突。
四、依法及时登记拍摄人证件号码及联系方式,方便日后联系取证。
五、对于恶意冲突的当事人,依法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
建议做法
1、据法讲理。对于擅自拍摄的人,应该明确告知“这样做是法律不允许的”,使其明白自己的做法有违法律规定,主动改正,停止拍摄。
2、耐心最重。多点耐心,向不懂法的群众细心解释,既能让他们增强法律意识,又能解决当下问题,用诚意取得一举两得的效果。
3、当不可避免的冲突发生时,注意自己的言行,并及时使用执法记录仪等保存证据,用法律当武器,维护司法权威。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规则》第九条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规则》第十条
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规则》第十一条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