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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于欢案别忘了:" 让审理者裁判"

2017-03-28 华山剑君 法官那些事

投稿邮箱:faguannaxieshi@sina.com

小编微信:xuefaxiaosheng



憋了两天,实在憋不住了,不得不把话倒出来,一吐为快!


首先要声明,我同情于欢母子,憎恶讨债者。看到某媒体报导后,我第一反应是: 这帮混账东西该杀!


冷静下来再想: 儿子杀伤辱母者是必须的,法院判决儿子有罪也是必须的!


看了报导的更多案情,以及一边倒的咒骂法院法官,甚至有人在网上悬赏30万要办案法官母亲的头时,我不得不说: 法官真的错了吗?法官母亲有什么错?这样诅咒攻击法官,于法治何益?


当看到一些所谓知名法学家也给案件定性时,我不得不说: 别忘了你所倡导的"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


最后当我仔细看了于欢母亲的证词时(从网上看的,没看案卷,不一定准确……证词)我不得不说: 于欢杀伤这帮狗东西是条汉子,但也要有接受法律判决的勇气!



不管怎么说,作为网民的我们,包括所谓的法律专家,我们都不是案件的审理者,我们看到的材料肯定不全面,看到的那篇报导也可能与事实有出入,在这种情况下,以正义的化身评判法院判决,辱骂法院、诅咒法官,我们和那帮讨债的混账东西有什么区别?


我们整天喊司法改革,杜绝干预案件,对一个还没有终审的案件,为什么就不能等终审判决?铺天盖地的评判是不是在干预司法?整天喊让司法裁判更具独立性,为什么遇到具体案件就失去了法治精神?似乎每一个人都是法官,只有办案法官成了十恶不赦的坏人!


这个案件让我看到即使在一些法律人的心目中,依法治国仍然在路上!法治离我们还很远!


最后重申自己的观点: 说以上话,并不是认为一审判决就正确或错误,只是强调要依法定程序,不能让舆论绑架司法。


请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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