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警方立案了!从境外归来不主动报告将被严惩!

近期,
中国疫情防控效果逐渐彰显
海外却不断拉响新的疫情警报
在近日国内新增的确诊案例里
有不少输入型案例
严防境外输入刻不容缓!

然而,在这个关键时期
却有人存在侥幸心理
依然瞒报境外行程、
回国后未按规定及时申报健康状况
……
这些行为将严惩!
浙江青田6名境外输入病例
入境时未按规定如实申报健康状况
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

郑州市确诊1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病例
被查出隐瞒境外行程
警方已立案侦查
☟☟
截至3月11日12时,经流调初步判定密切接触者24人,均已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警情通报2020年3月10日早上8时许,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居民郭某鹏近期存在出入境情况,经向其核实,郭某鹏拒不承认。民警经调查核实了其出入境轨迹,立即将信息上报,并积极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将郭某鹏送至二七区集中隔离点进行观察,期间郭某鹏出现发热症状被送至医院,随后确诊。郭某鹏违反《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十一号通告》,故意隐瞒出境史,未严格落实“隔离观察”措施,未严格落实“如实申报”措施,期间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办公场所,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传播危险,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已依法对其立案侦查,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郑州市公安局2020年3月11日

那么,
从境外回来该如何做好信息报备呢?

10日,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第18号通告《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境外来莞返莞人员配合防疫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明确了境外来莞返莞人员信息的报备制度。


视频来源:东莞广播电视台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办公室关于境外来莞返莞人员配合

防疫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第18号)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严防外来输入已成为东莞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全力遏制疫情扩散蔓延,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3月10日起,实施境外来莞返莞人员信息报备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境外来莞返莞人员必须履行的防疫义务


      1、请您务必第一时间联系在东莞住所的物业公司(或出租屋管理人、酒店负责人等);若您工作单位也在东莞,请同时联系所在单位;请您在“莞e申报”中,从居住场所和工作单位两个方面都如实申报防疫信息,确保及时获取通行码,并在有需要的时候配合出示。


      2、如果您14天内有疫情严重国家旅行、居住史,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人发病前2天有过接触,防疫部门会要求您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请务必听从防疫部门的要求。


      3、在莞期间,如果您有发烧、乏力、咳嗽等症状,请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尽快到最近的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查诊疗。


      4、如果到药店购买退烧、止咳类药物,请如实向店员报备有关信息。药店工作人员为您测量体温、询问防疫相关信息时,您须配合并如实回答。


      5、在莞期间必须做好自我防护,勤洗手、不串门、不集聚、少外出,外出一定要戴口罩,执行各项防疫要求。


二、各社区(村)、单位及所有居民必须履行的职责


      1、全市各社区(村)、单位必须对本社区(村)、本单位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来莞返莞人员信息进行排查,并及时向当地镇街(园区)疾控机构报备。


      2、东莞市所有境内外居民,如知晓亲友14天内已从或拟从境外来莞返莞,须向所在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告。报告事项包括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来莞返莞日期、所乘(拟乘)飞机航班号、车船班次等。


      所在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收集相关信息后,须及时向当地镇街(园区)疾控机构报备。


      3、各社区(村)、单位及东莞市所有居民,均有义务向境外来莞返莞人员如实说明我市疫情发展情况,普及疫情防控知识,以及解释我市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境外来莞返莞人员能够获得的服务保障


      1、如果您需要居家医学观察,社区将统筹安排,为您提供代购送菜、上门收垃圾等必须的生活服务。


      2、如果您需要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可通过各类政务办事平台办理紧急事务。


      3、政府将按照有关工作指引,为您提供必要的检测及相关医疗服务。


      4、如有任何困难,请您及时拨打0086-769-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以下咨询热线:英文热线0086-769-22830691,韩文热线0086-769-22830616,日文热线0086-769-22830635。


四、若不配合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有境外旅居史的入莞返莞人员应当及时如实报告有关信息和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控。


      故意隐匿、瞒报本人或亲属疫情严重国家旅行史、居住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人接触史等信息的,或在居家医学观察期间不遵守规定私自外出的,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20年3月10日零时起实施,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效。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疫情防控,与你我息息相关!
请将这个消息,
转发给更多人!
来源:莞香花开综合

文推荐:

1、检察日报怒斥孙杨上热搜:商业比赛不能与国家荣誉捆绑!
2、因一条微信,女研究生获刑一年!你的不经意可能就是犯罪!
3、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轮岗制度(试行)
4、新京报社原社长戴自更倒下了,下一个又会是谁?
5、五条中华烟,刑庭庭长通过庭务会议让法官重罪轻判,被判枉法裁判罪
6、未向法院报告支付宝财产会被拘留?

7、违反疫情防控纪律,两名法检干警被处理!

8、重磅!最高院、全总联合发文!成立劳动庭,多元化解劳动争议(附文件全文+答记者问)
9、法院判决告诉你:微信这样转账才安全!
试试,选关键词进入专题参考 ↓
泰迪熊法官公仔 党员笔筒检察官笔筒功能鼠标垫为人民司法水杯切实解决执行难水杯法院干警专属皮带
法律人U盘法官笔筒 律师笔筒法院办公室超大鼠标垫律师专用鼠标垫法律人专属抱枕被法院小警车

↓点击阅读原文购买

2020年最值得关注的法律公众号
↓↓↓等待您的品鉴↓↓↓

婚姻法之家

长按上方二维码,关注婚姻法之家

中国10万法律人都在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