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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明年起,富阳社保不能补缴中断的缴费年限了,9月25日前还能补缴!

2017-07-14 富阳发布 富阳发布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富阳区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10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区将实现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管理体制、经办职责、信息系统、经办标准“五统一”,届时,我区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将与主城区一致。

目前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整理基础数据的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参保人员存在不同程度的缴费中断现象,从2018年1月1日起,根据杭州主城区政策将不允许参保人员补缴中断的缴费年限,为顺利实现富阳社保与杭州社保的无缝对接,特开展本次缴费中断参保人员社保补缴工作。

社保补缴公告



一、补缴对象

富阳区户籍且存在社保缴费中断的在职参保人员。

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1.建议补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未能达到15年的,建议补缴,以免影响正常退休;

2.自行选择补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或超过15年的,依据个人经济状况自行选择是否补缴。

二、办理时间

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9月25日。


三、补缴标准

按当前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办理补缴。

其中:养老保险每月为620.64 元,医疗保险每月为200.35元。


四、办理地点

本次补缴以乡镇属地办理为主,具体办理地址:

1.富阳区各乡镇(街道)大社保服务中心及其所属行政村(社区)。

2.富阳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新登分中心。


五、注意事项

请需要补缴的参保人员在2017年9月25日前办理补缴手续,以免影响您的社保待遇享受。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33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杭州市富阳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17年7月11日



来源:区人社局

编辑:吴大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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