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十问十答 | 关于农村居民建房,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2017-09-05 富阳发布

近日,我区出台了《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居民建房。

意见出台后,区国土局接到了许多咨询电话,问题涉及到农村居民建房的方方面面,区国土局将问题分门归类,形成具有代表性的“十问十答”。


问:什么是建房管控区?

答:农村居民建房管控区涉及5个街道、4个乡镇(富春街道、春江街道、东洲街道、鹿山街道、银湖街道、新登镇、大源镇、灵桥镇、场口镇)共54个行政村(合作社)部分划定区域,原则上采用多(高)层公寓化安置,不再单独审批一户一宅方式宅基地建房。管控区以外的,可以进行一户一宅方式审批建房。


问:申请建房的条件是什么?

答:农村居民家庭户在农村无住宅或原有住宅需要拆建、改建、扩建、迁建的可以申请建房。


问:申请建房的家庭户和公安分户有什么区别?

答:申请建房家庭户与公安分户不完全一样,申请建房家庭户是指以家庭关系为主,居住(落户)在一处共同生活的农村居民。


问:公安已经分户,但实际是同一户家庭成员,可以按照公安分户安排宅基地吗?

答:一个家庭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户口不在一处的夫妻,属于同一个家庭户。子女与父母(或赡养中的老人)已经分户的,也属于同一个家庭户。即使公安已经分户,但实际只能审批一处。


问:我父母有两个儿子,都是同一个村的农村居民,目前儿子均已成家,一共可以审批几处宅基地?

答:两处。父母(或赡养的老人)必须与符合条件的其中一个子女家庭组成一个家庭户审批一处宅基地。另外一个子女家庭单独立户可以再审批一处宅基地。


问:我父母有两个儿子,一个是农村居民,另一个已是城镇居民,目前儿子均已成家,一共可以审批几处宅基地?

答:父母(或赡养的老人)与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子女家庭组成一个家庭户,只能审批一处宅基地。


问:什么是带设计方案审批?

答:农村居民建房在申请资料中需要提供建房的设计方案,可以采用政府提供的通用图集;也可以邀请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或者设计师设计,经批准后,必须按照该设计方案施工建造,若不按设计方案施工建造的,视作违建处理。


问:建房面积标准是什么?

答:主房审批占地面积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层次不超过三层。区域位置有条件的允许建附房40平方米,道地60平方米。


问:建房的高度标准是什么?

答:檐口总高度不得超过11.8米,基本按照车库2.2米(低于2.2米的不算一层),一层3.6米,二、三层高度分别为3米,确定檐口到地面距离不超过11.8米,总高度按屋顶坡度30度计不得超过15米。地下空间利用不得超过主房批准范围,深度不超过3.6米。


问:如何确保农村居民一户一宅?

答:在申请建房时,申请户必须签订履约保证书,包括建新拆旧承诺、按设计方案建设等方面内容,批准建房许可后,缴纳履约保证金,待旧房拆除或处置到位后,新宅基地才允许定点放样,开始动工建设。



来源:区国土局 富阳日报

记者:董剑飞

编辑:吴大钟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