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的养殖户朋友们注意啦——咱市的这些区域被划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注意!
近年来,畜牧业发展迅速,咱宿迁不少人都搞起了养殖业。但随着数量和规模的上升,也带来了明显的环境问题。那个味儿、那个水......产业的环境污染给周边居民带来极大的困扰,舆情投诉也屡见不鲜。
为科学规划全市畜禽养殖布局,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最近,咱市的《宿迁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出台啦!
那么《方案》划定的禁养区域是哪些区域呢?
一共是六个区域,还是让小环给你慢慢道来!
《方案》划定禁养区域为:
1、生活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内的区域,以及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边界向外延伸500米(含500米)范围内的区域;与饮用水源地相连通的重要河湖水域洪泽湖、骆马湖、京杭大运河、徐洪河、淮沭新河及堤岸坡脚向外延伸500米(含500米)范围内的区域;
2、风景名胜区;
3、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其规划边界向外延伸500米(含500米)范围内的区域;
4、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范围按照各自然保护区规划确定);
5、列入《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规划》中宿迁市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规划边界范围内的区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方案》对畜禽养殖禁养区有啥要求?
继续听小环咱给你唠!
《方案》要求,畜禽养殖禁养区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禁养区内现有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于2016年底前完成搬迁或关闭。同时,全面开展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和粪污综合利用等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分散养殖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理体系,到2017年底、2020年底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治理率分别达到60%、90%。
咱市政府将成立畜禽养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市农业部门督查指导各地按时完成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工作,促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市环保部门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执法检查。各地都会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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