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湾滨海公园禁止带烈性犬、大型犬进入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
一位市民在三亚湾海边遛狗。
《通告》指出,在三亚湾滨海公园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行为:未经批准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擅自悬挂或张贴广告;违规散发商业传单、广告;烧烤、野炊、燃篝火,烧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悬挂吊床,搭设帐篷、地铺、遮阳伞,晾晒衣物等宿营活动;携带烈性犬、大型犬等具有攻击性或者恐吓性的动物入园,或在携带其他宠物入园时不采取牵引的方式、不及时清理宠物排泄物;放养家禽家畜;私拉电线;偷盗、践踏、损毁树木花草,损坏设施设备;擅自在建(构)筑物、公共设施、路面、树木上涂写、喷涂、张贴、吊挂物品;翻越围墙、栏杆、绿篱,擅自攀登、移动围栏、亭、廊、雕塑、标牌及其他公园设施等行为;擅自流动经商、兜售商品。
《通告》还对以下行为禁止:在人行道、沙滩、绿地上行驶、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划定的停车区域外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在园区公共停车场内无序停放、长期占用;将房车、货车、客运车驶入园区;违规开展航模、滑翔伞、沙滩摩托车等活动;骑马或骑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从事非法营运;非法捕捞水生动植物,伤害、捕捉园内动物,擅自放生野生动物;违规停放船舶,堆放渔具、渔网;在禁止区域内游泳、垂钓;违规开展经营性摄影摄像活动;在沙滩上裸泳、裸晒,或在园区公厕内洗手台进行洗脚冲沙、裸露清洗等违反公序良俗,有伤风化的不文明行为;其他妨害三亚湾滨海公园保护、管理秩序的行为。
对三亚湾滨海公园内进行的广场舞活动,《通告》还进行限制——禁止从事流动卡拉OK演唱、播放高分贝音响设备,禁止在指定区域外或夜间22:00以后从事广场舞活动等,禁止产生噪声超过二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6:00-22:00,60dB;22:00-6:00,50dB),不得进行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室外活动。
《通告》于2020年12月30日起施行。违反该《通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省、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已设定处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了解到,《通告》所称三亚湾滨海公园,是指天涯区所辖以光明路与三亚湾路交叉口为起点,以御海路与三亚湾路交叉口为终点,从最低潮位线至三亚湾路(不含三亚湾路)之间的区域,包括滨海绿地、沙滩、广场、道路和建筑物等。
■批准逮捕!一男子侵犯未成年亲生女儿被撤销监护权■悬赏百万通缉的海南“黑老大”王维挺被移送检方!寻找被害人
来源: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黄世烽 实习生 邱功川 陈聪聪/摄影
编辑:法惠
审核:万驰 袁纯玉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