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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超标电动车撞人致死!海南一男子获刑1年!赔偿6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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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澄迈县检察院了解到
2020年1月7日
澄迈一男子杜某某
驾驶一辆超标两轮电动车
在澄迈县中兴镇某村路段
与被害人王某甲驾驶的
一辆已达到报废标准的两轮摩托车相撞
王某甲受伤后
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日前,澄迈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杜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65万多元给被害人家属。


据通报,由于杜某某在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道路上左转弯行驶时未开启左转向灯,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同时王某甲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致使两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甲受伤后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杜某某负此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甲负此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被告人杜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澄迈县人民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市民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
危害多多!

↓↓↓


为什么不能驾驶超标电动车?


上路行驶没有安全保障

超标电动自行车速度快、车身重,各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上路行驶没有安全保障,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安全性能普遍较差

超标电动自行车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极易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易引发交通事故

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大多未经安全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高,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如:随意调头、行驶快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超载超员等,严重影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理赔难

超标电动自行车无法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和乘坐人根本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易引发短路导致消防事故

该类车大多装载有电压很高的电瓶装置,因为高温、雨水、违规充电等因素,引发短路导致消防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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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佛山交警

编辑:孙琦

审核:张睿轶 陈淑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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