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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人,注意了!这种“美味”危险有毒!
近日,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河豚鱼消费提示,切实防范河豚鱼及其产品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海南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
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河豚鱼看似安全美味,实则危险有毒。
河豚鱼大部分生活在海洋中,但在淡水河流及海洋、河流汇合处也可发现,其体背、侧面的斑纹随种类不同而各异。
河豚鱼含有的河豚毒素,是目前自然界中所发现的毒性最大的神经毒素之一,不仅存在于河豚鱼中,还有可能存在于织纹螺、麦螺、圆尾鲎等其他生物体内。
食用后易导致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可能会因心跳、呼吸停止而危及生命。
普通的加工、烹调方法难以破坏河豚毒素,其潜伏期一般为0.5小时~3小时,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
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表示,发生食物中毒或发现其他食品安全问题,请投诉举报。
广大消费者应珍爱生命、提高防范意识,切不可心存侥幸,应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食用未经批准生产(加工)的河豚鱼及其产品。
若因食用河豚鱼及其产品而出现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及时就医。
餐饮服务单位若发生食用河豚鱼中毒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留存食品以备检验。
如在市场上发现有非法生产经营河豚鱼及其产品的,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海南日报(记者 邱肖帅),图片来源科普中国微信公众号编辑:梁秋枫
审核:贾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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