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企”行动成果显 !佛山成功查办3宗侵犯商业秘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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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监人在行动
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
关乎着企业的竞争力,
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近期,
佛山成功查办3宗侵犯商业秘密案件,
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近期,佛山市市场监管局统筹指导顺德区市场监管局成功办结三宗侵犯商业秘密案件,这是佛山市自2018年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施行后,首批成功查办涉及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案件。
三宗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成功查办,不仅对非法获取商业秘密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违法分子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也为佛山市科技创新、招商引资营造了优良的公平竞争市场氛围。
案件回顾
2020年9月,市市场监管局召集五区市场监管局相关领导及相关执法人员前往A集团公司开展暖企行动,就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侵权疑问现场答复,引导企业提升维权保护意识,积极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
会后,A集团公司向市市场监管局举报其两名在职员工及一名离职员工违反保密义务、泄露A集团商业秘密。接到举报后,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统筹指导顺德区市场监管局查办相关案件。
经查,事件经过如下:
12020年4月底,曾在A集团担任下属子公司财务部担任外协管理职务的张某离职后,在与A集团行业相同的B集团入职。
2张某入职B集团后,教唆A集团在职员工石某、谢某无视A集团的保密规定及约定,索取该集团的公司机密文件。
经执法人员调查,石某、谢某通过A集团电子邮件系统、微信软件共向张某提供23份均属A集团的数据、经营文件,其中18份被认定为“商业秘密”文件。张某获取上述文件是为了在目前任职的B集团开展相关业务。
查处情况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具有专业性、秘密性、多样性等特点,存在诸多认定难点,查办难度较大。面对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涉及的知识产权专业性问题,执法人员对该案的构成要件、调查取证、证明标准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近期成功办结案件。
三名当事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得侵犯商业秘密的有关规定,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被顺德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暖企行动开展以来,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为企业送法上门,并邀请企业参与相关执法工作推进会议,让执法工作更接地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