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曝光10件典型案例!发现这些违法行为,请举报→ | 我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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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伪劣名酒
无证经营烟草制品
……
为进一步有效防范化解市场风险
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今天,佛山市场监管部门公布
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以来
第一批典型案例!
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佛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在全市组织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十大民生领域违法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推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精准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和“山寨”酒水饮料行为,依法严查劣质钢筋、线缆、儿童玩具和翻新“黑气瓶”,大力整治“神医”“神药”等虚假医疗广告和中介机构“乱收费”现象,集中整治“合同欺诈”“霸王条款”“偷脸”“骚扰电话”等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取得初步成效。
为进一步有效防范化解市场风险,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现将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以来第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
赵某某销售假冒伪劣名酒案
经过近两个月的摸排,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市公安局近期对赵某某涉嫌制售假冒“飞天”注册商标的茅台白酒案开展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12人,成功捣毁制假加工窝点1个,查处销售假冒商标、空酒瓶和纸箱包材窝点2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公司1家,依法查扣假冒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的“世博会专供酒”、“茅台内供酒”、“飞天茅台”、“遵义1935”等成品酒共1230瓶,半成品306瓶,低端白酒原液1000多斤,空瓶 5000个,瓶盖11300个,假冒商标和标识21058张,压盖机1台,吹风枪2把,彩带和纸箱包材一大批。经检验,上述产品亦不合格。
据初步统计,该团伙造假涉案金额高达5000万元以上。鉴于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
张某某涉嫌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卷烟案
根据市烟草专卖局的通报线索,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市烟草专卖局、市公安局对佛山市南海区一无证照仓库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伙同他人正在现场加工假冒“中华”、“云烟”等注册商标的卷烟。经清点,在经营场所及关联的仓库内共发现:卷烟11797.7条、商标纸25570套、锡泊纸70千克、OPP薄膜105千克。
经鉴定,现场涉案物品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涉案物品货值约201万余元。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由于违法经营额较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市公安局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
案例三
佛山市禅城区百里金食品经营部销售假冒伪劣白酒案
佛山市禅城区百里金食品经营部在网络平台“拼多多”上销售假冒伪劣“糊X酒”1005件(9瓶/件)。经调查上述“糊X酒”并非由标明的“成都市锦中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属于冒用厂名、厂址的商品。并经检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不符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邻苯二甲酸脂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的要求。
当事人涉嫌构成销售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10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四
李某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及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机关依法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某开发区一个厂房进行检查,查获一个无证无照涉嫌生产假冒“红牛”饮料窝点,现场工人正在生产包装带有
当事人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经权利人鉴定,生产的上述涉案产品为假冒产品,且经检验,涉案饮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犯罪,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处理。公安机关抓捕了负责人李某及工作人员共9人。目前,该制假窝点已被取缔,南海区检察院已对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公安机关对1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正在追捕之中。
案例五
佛山市中森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案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同公安部门及居委会工作人员,依法对中森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经营外包装没有中文标签标识的法国冻鸭脚,且未能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也未对进口冷冻肉类进行检疫,总货值为62453.2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立案查处,没收涉案的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进口冷冻肉类,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163万元并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案例六
佛山市高明区泓科粮油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佛山市高明区泓科粮油厂生产的压榨花生油(规格:1L/瓶)经检验,过氧化值检测值为0.32g/100g,超过限量≤0.25g/100g的标准要求,标签的营养成分表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立案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0815元。
案例七
林某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卷烟和酒类产品案
根据举报线索,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机关、烟草管理部门对林某开办的三水区西南街联仓达食品商行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利群、双喜、黄鹤楼等27个品牌的卷烟共466.8条,轩尼诗、马爹利等品牌白兰地48瓶。经鉴定,上述涉案物品全部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立案查处,没收假冒注册商标的卷烟和酒,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15096.86元。
案例八
佛山市顺德区磐泰特种线材有限公司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耐热橡皮绝缘电缆案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佛山市顺德区磐泰特种线材有限公司生产的耐热橡皮绝缘电缆进行了监督抽查,经检验,样本所检外形尺寸项目不符合GB/T 5013.3-2008标准,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经当事人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后,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2月7日对当事人生产的耐热橡皮绝缘电缆进行复查抽样,经检验,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空气烘箱老化后断裂伸长率项目仍不符合GB/T 5013.3-2008标准,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案例九
佛山市南海区利豪鞋业加工厂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佛山市南海区利豪鞋业加工厂生产“BOTTEGA VENETA”、“Dior”、“GUCCI”、“PRADA”、“VALENTINO”、“ION”、“Alexander McQUEEN”等标识的鞋子,现场还查获包装袋1200个,包装盒140个,纸质标识600个。当事人并未获得相关商标权利人授权,上述涉案物品全部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经调查,当事人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方式进行销售上述侵权假冒商品,销售货值共150000元。该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11日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十
刘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佛山市三水区大宝再来一杯饮品店未经“益禾堂”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以“益禾堂”品牌的名义进行经营,店铺门头挂有“益禾堂”招牌,经营场所内有悬挂“益禾堂”宣传挂图,并使用印有“益禾堂”的塑料杯盛装饮品进行售卖。
上述行为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市监君提醒广大市场经营主体
须自觉履行法律责任
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需要你我共同努力
如果各位街坊发现以下违法线索
欢迎及时举报!
重点征集以下违法线索
1、销售药残超标的畜产品、水产品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出“瘦肉精”的肉类;
2.宣称减肥和降糖降压降脂等功能的食品中添加药品;
3.生产销售“偷工减料”劣质钢筋、线缆,假冒伪劣老人用轮椅;
4.生产销售劣质儿童玩具;
5.中介机构“乱收费”;
6.翻新“黑气瓶”;
7.农村市场“山寨”酒水饮料、节令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校园桶装饮用水;
8.“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
9.“合同欺诈”“霸王条款”等格式条款;
10.“偷脸”“骚扰电话”等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
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
0757-12345/1231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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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76号佛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支队
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塱沙路163号207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一大队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一路8号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一大队
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兴顺大道欣荣路西1号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三大队
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明国路景阳街30号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一大队
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3号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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