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知名火锅店就餐后,疑似中毒?这种食物千万别乱吃!
事发后,涉事门店已进行排查,
除该批顾客外,
其他参与本次河豚品鉴活动的顾客
并未反馈异常情况。
根据顾客提供的医院化验报告显示,
主要是炎症反应,并非神经中毒。
成都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表示,
目前事件已处理完毕,
具体处理结果暂不便公开。
河豚鱼
学名河鲀,因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中毒而导致神经麻痹,进而发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危及生命。目前尚无特效的解毒药和治疗方法。
河豚中毒全年均可发生
2-5月为高发期
河豚一年四季均可导致中毒,因每年2-5月为河豚卵巢发育期,毒性较强,肝脏在春季产卵期毒性也最强。所以春季河豚最肥美的时候,正是河豚中毒事件的高发期。
河豚身上有一种河鲀毒素,耐高温,100℃加热4小时才可破坏毒素,毒性比氰化钠强1000倍,0.5mg就足以致人死亡。
这是一种神经毒素,如果你“冒死”吃河豚,又不幸“中招”,起初你可能会感觉手指、口唇和舌有刺痛,伴有四肢无力、发冷、眩晕、口唇、指尖和肢端知觉麻痹,接着你的瞳孔及角膜反射会消失,四肢肌肉麻痹,最后出现语言不清、血压和体温下降等。
中毒过程急速而剧烈,潜伏期只有10分钟至3小时,发病后数小时内就可能死亡。
食品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销售加工的河鲀加工产品须为经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相关标准加工并检验合格,并须查验及留存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相关票证。
因此,市面上能买到的合法养殖可供食用的河豚鱼都不是活鱼,而是宰杀后的鱼皮或鱼肉制品,且所有上市流通的河豚鱼外包装上均有可追溯的二维码。
广大消费者切记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鱼,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河豚活鱼、野生河豚鱼为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特别提示
1、如食用河豚后,请留心食物中毒表征,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
2、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
在此,还要提醒广大消费者
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
禁止食用“长江野生鱼”“长江白鱼”“长江鮰鱼”等长江禁捕渔获物,共同保护长江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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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场监管、广东市场监管编辑:陈思琪校审:钱飞飞、郭子宁、陈丽雅、郭嘉懿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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