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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打造新型检察工作和管理方式

2018-01-09 中国普法创新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勾勒未来智慧检务建设的宏伟蓝图。

《意见》指出,深化智慧检务的建设目标是加强智慧检务理论体系、规划体系、应用体系“三大体系”建设,形成“全业务智慧办案、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务、全领域智慧支撑”的智慧检务总体架构。到2020年底,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检察工作由信息化向智能化跃升,研发智慧检务的重点应用;到2025年底,全面实现智慧检务的发展目标,以机器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打造新型检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

《意见》指出,要积极构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4.0版的智慧检务“四梁八柱”应用生态,全面实现检察工作数字化、网络化、应用化、智能化。要升级完善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基础的司法办案平台,强化办案全过程的智能辅助应用。要探索建立智能检察管理模式,统筹优化检察机关“人、事、财、物、策”各项管理要素,全面提升检察机关现代化管理水平。要探索建立智能检察服务模式,拓宽公开渠道,优化检察公共关系,全面提升检察为民服务质效。要探索建立智能检察支撑模式,以智慧检务工程为载体,以检察机关大数据中心建设和人工智能试点创新为抓手,加强检察科技创新,为检察工作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意见》要求,智慧检务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应当遵循“统筹发展、需求导向、以人为本、融合创新、信息共享”原则。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快完成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积极推动智慧检务工程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运用科学态度、专业方法和精细标准,抓住机遇,迎难而上。要加强深化智慧检务的组织保障,完善规范化责任落实机制、高效化内部协作机制、科学化管理审核机制、专业化人才支撑机制、常态化支持保障机制和一体化安全管理机制。

编辑:任晓文、贺兰

审核:徐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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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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